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高岩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495%;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冯伟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49%。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减持计划期间内高岩敏女士、冯伟祖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已结束。高岩敏女士仍持有公司股份1,000万股,冯伟祖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开始日至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日,高岩敏女士、冯伟祖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开始日至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日,高岩敏女士、冯伟祖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实施减持。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