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被告
3. 涉诉金额:1,000万元
4.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原告撤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不大。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浙0104民初6号】,中投鼎盛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就其诉讼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提出撤诉申请,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已准许中投鼎盛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详见《亿阳信通关于新增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
2018年7月26日,原告中投鼎盛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投鼎盛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1,800元,减半收取为人民币40,900元,由中投鼎盛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费人民币560元,由原告中投鼎盛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原告撤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不大。
三、备查文件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浙0104民初6号】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