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司法拍卖购买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湖南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潇湘华天大酒店(以下简称“潇湘华天”)参与司法拍卖湖南京润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京润”)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93号的湖南国际金融大厦的16套房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司法拍卖购买房产的公告 》。
二、竞拍结果
潇湘华天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1506万元成功竞得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93号的湖南国际金融大厦的16套房产,房屋总建筑面积907.41平方米,该地块土地面积为14628.20平方米。潇湘华天已支付全部价款,并于近日收到了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7】黔0321执2086号之二),裁定如下:
1、解除对湖南京润名下的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93号湖南国际金融大厦房产的查封。
2、上述资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潇湘华天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3、买受人潇湘华天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交易定价
本次竞拍的16套房产系湖南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3日以1535.3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湖南京润,鉴于该房产位于长沙市中心金融商业区,房屋价格较2013年已大幅上升,潇湘华天本次竞拍价格以1505万元为底价,上浮10%。竞拍价格设定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行为。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参与竞拍购买该房屋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发展,有利于保证租赁合同到期后酒店的正常经营,同时也有利于公司资产的增值。
潇湘华天将于近期持本裁定书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五、备查文件
1、播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黔0321执2086号之二)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