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了公司章程的部分重要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自监管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湘证监许可字[2018]5号),该批复核准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变更内容附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根据该批复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
修订第五条
原文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 层。邮政编码:410015
变更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4、5 号楼 3701-3717。邮政编码:4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