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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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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8-03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的通知,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其于2018年2月5日-2018年7月3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共增持公司23,972,180股股份,增持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股本总额的1.2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实施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坚信公司具有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增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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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实施前,孙毅先生持有公司400,043,4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2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完成后,孙毅先生持有公司424,015,6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4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增持计划

  自2018年2月2日起至未来6个月内(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8月2日),孙毅先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比例(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的股份)不低于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5%,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3%。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承诺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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