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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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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8-12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8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2018-113、2018-118)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8月5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公司与重组相关方及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所等中介机构尚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交易各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仍在沟通、协商。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 年8月5日之前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披露工作。

  公司预计于不晚于2018年9月5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各方尚未签署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维信诺购买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维信诺”)股权

  1、潜在交易标的情况

  ■

  2、潜在交易对方情况

  潜在交易对手为江苏维信诺除上市公司外其他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山阳澄湖文商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江苏维信诺股权结构如下:

  ■

  3、与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由于潜在交易对方为国有控股企业,本次交易需遵守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并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正与潜在交易对方开展沟通、协商工作,目前尚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1)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将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最终交易结果及价格需按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确定。

  (2)交易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对价拟以现金方式支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3)业绩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无业绩补偿安排。

  (二)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购买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信诺显示”)股权

  1、交易标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维信诺显示股权结构如下:

  ■

  2、交易对方

  国显光电购买维信诺显示交易对方为信冠国际有限公司(Faith Crown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信冠国际”)、冠京控股有限公司(Crown Capit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冠京控股”)。

  信冠国际基本情况如下:

  ■

  冠京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

  3、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1)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2)交易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对价拟以现金方式支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3)业绩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无业绩补偿安排。

  公司前期已与交易对方完成了初步商谈,具体交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方案为准。

  (三)国显光电出售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信诺科技”)股权

  1、交易标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维信诺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

  2、交易对方

  国显光电出售维信诺科技交易对方为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和高”)。

  昆山和高基本情况如下:

  ■

  3、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1)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2)交易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对价拟以现金方式支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3)业绩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无业绩补偿安排。

  公司前期已与交易对方完成了初步商谈,具体交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方案为准。

  二、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组的各项相关工作,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

  三、本次交易进展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已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进行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各方尚未就标的资产签署正式协议,本次重组方案尚需履行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须履行的程序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中披露的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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