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33
●回售简称:华业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16日至7月19日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1,542,390张(100元/张)
●回售金额:人民币154,239,000.00元(不含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8月6日
根据《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有关约定,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9日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华业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2号),并分别于2018年7月10日、11日、12日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华业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4号)、《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华业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5号)、《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华业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6号),“15华业债”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9日)内进行回售申报,将持有的“15华业债”公司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华业债”公司债券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1,542,390张(100元/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54,239,000.00元(不含利息)。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2018年8月6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5华业债”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本次回售实施完成后“15华业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剩余托管数量为13,457,610张(1,345,761,000元)。
公司对“15 华业债”回售部分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已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