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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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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
和《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公告编号:临2018-055

  债券代码:136016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

  和《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延万华等六人与杜玉岱签署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于2018年7月31日到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延万华等五人于2018年7月31日与董事长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杜玉岱管理,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基于对公司董事长杜玉岱的认可和信任,为更好的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和发展,公司股东袁仲雪于2018年7月31日与杜玉岱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本次签署的相关协议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情况

  2017年7月31日,延万华、杨德华、周天明、宋军、周波、朱小兵等六人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

  鉴于上述委托管理期限届满,2018年7月31日,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董事、副总裁周天明,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宋军,副总裁周波,副总裁朱小兵等五人与董事长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20,395,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杨德华已从公司离职,本次未与杜玉岱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因此,自2018年8月1日起,杨德华不再是杜玉岱的一致行动人。

  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收到董事长杜玉岱和股东袁仲雪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各方情况

  甲方:杜玉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7,678,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4%;由其担任普通合伙人的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7,4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截至2018年7月31日,延万华等六名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24,403,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综上,截至2018年7月31日,杜玉岱拥有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合并计算后共计459,500,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乙方:袁仲雪为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897,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由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的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100,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综上,袁仲雪拥有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合并计算后共计68,998,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在杜玉岱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处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袁仲雪及其控制的关联主体均应与杜玉岱保持一致。

  2、双方同意,在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事项”):

  (1)行使向股东大会提交各类议案的提案权;

  (2)行使向股东大会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

  (3)行使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权;

  (4)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其他需要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3、双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拟就前述一致行动事项行使股东权利前,双方内部应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以杜玉岱的意见为准保持一致行动。

  4、在协议有效期内,除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双方应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时按照事先双方协商一致意见或者杜玉岱的意见行使表决权;若因不能参加股东大会而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的,也应遵守前述约定。

  5、任何一方不能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方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若双方均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6、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任何对协议的变更均须双方书面确认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上述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延万华等五名股东与杜玉岱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股东袁仲雪与杜玉岱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均是基于对杜玉岱的认可和信任,为更好的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和发展。

  上述协议签署后,杜玉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7,678,538股;由其担任普通合伙人的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7,418,000股;延万华等五名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20,395,780股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玉岱拥有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合并计算后共计455,492,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6%。再加上一致行动人袁仲雪及其控制的关联主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杜玉岱合计可控制的公司股份为524,490,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2%,不影响杜玉岱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8-056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7月31日,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新华联控股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69,984,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无限售条件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质押解除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

  截至2018年7月31日,新华联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3,920,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1%。新华联控股通过陕国投·聚宝盆3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5,798,640股,其一致行动人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500,068股。新华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05,219,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

  本次解质后,新华联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13,087,774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5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89%。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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