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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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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 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107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七届董事会五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7月24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彭志宏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青岛玖杰嘉盈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2018年7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春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春晖”)与上海景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懿资产”)、青岛中财华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财华宝”)、宁波三体全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三体”)签署《青岛玖杰嘉盈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共同投资设立青岛玖杰嘉盈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投资于与电影院线、电影院相关的目标公司的股权。

  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27,7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当代春晖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5,5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金额的19.8556%,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青岛玖杰嘉盈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青岛影熠之赤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2018年7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当代春晖与上海景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中财华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三体全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时签署《青岛影熠之赤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共同投资设立青岛影熠之赤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投资于海内外优质影视剧作品。

  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27,7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当代春晖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5,5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金额的19.8556%。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青岛影熠之赤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霍尔果斯当代陆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陆玖”)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批申请合计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两年,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科技”)同意对当代陆玖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当代陆玖少数股东井冈山市星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持有当代陆玖49%股份,以下简称“星光企业”)将为公司向中关村科技提供的上述反担保提供担保。

  当代陆玖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为2,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本次申请办理首笔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代陆玖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情况、按照上述担保方式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0)。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 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108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青岛玖杰嘉盈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春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当代春晖”)与上海景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景懿资产”)、青岛中财华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财华宝”)、宁波三体全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三体”)共同投资设立青岛玖杰嘉盈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玖杰嘉盈”或“合伙企业”),以下为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30日,当代春晖与景懿资产、中财华宝、宁波三体共同签署《青岛玖杰嘉盈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玖杰嘉盈。

  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277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当代春晖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55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金额的19.8556%。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上海景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景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579160395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向化镇六滧河路696号15幢294室(上海永冠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谢朝南

  注册资本: 8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私募备案号:P1013831

  上海景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上海景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经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普通合伙人:青岛中财华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中财华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N4JT95P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3号楼106

  法定代表人:王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5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理客户理财等金融业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商务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青岛中财华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青岛中财华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经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有限合伙人:宁波三体全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三体全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0W4D8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九号办公楼602室

  法定代表人:唐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6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 , 投资管理 , 投资咨询 , 实业投资 , 企业管理咨询 , 经济贸易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 融资担保 , 代客理财 ,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三体全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宁波三体全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经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玖杰嘉盈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277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景懿资产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100万元,中财华宝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宁波三体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募集的契约型基金的出资额进行出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2000万元,当代春晖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进行出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500万元。

  股权比例:

  ■

  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期限为十年,普通合伙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视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决定减少或延长合伙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杭州路291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并依据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公安局、商务局颁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为准)。

  合伙企业设立后,后续的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设立合伙企业的目的

  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本合伙企业的目的在于通过本合伙企业进行对外投资,投资的主要目标是增进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投资范围内,本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最终通过出售持有资产的方式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拟投资标的: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电影院线及/或电影院相关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完成收购与院线及/或电影院相关资产的目的;或,通过投资新建电影院的方式自持影院资产,上述获得的电影院线及/或电影院资产通过专业化的运营管理和产业整合后从而获得整体资产的估值的增加,最终本合伙企业通过出售上述持有的资产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3、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3.1有限合伙人

  3.1.1本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应为拥有中国国籍的个人或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为本条款之目的,中国仅指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3.1.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1.3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外,任何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本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本合伙企业签署文件。

  3.1.4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视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本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为避免歧义,前述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查阅本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3.2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对于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景懿资产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管理人,其是已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

  5、合伙企业收益分配

  合伙人一致确认并同意,收益分配日的分配方式为:向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按比例进行分配(其中优先向所有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到分配至各合伙人的金额覆盖其实缴出资额为止,经过上述分配后的剩余金额为合伙企业的净收益,再以约定对净收益进行分配。若本合伙企业应得投资收益在扣除完本合伙企业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不足以全额向有限合伙人支付其实缴资金额的,有限合伙人确认并同意,普通合伙人或本合伙企业在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均无需向有限合伙人承担补足有限合伙人的实缴金额的义务。

  6、投资业务管理

  6.1投资内容及限制

  6.1.1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对外投资的相关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共计三名成员(由景懿资产委派两名成员,中财华宝委派一名成员)。本合伙企业所有的对外投资及签订相关协议等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事项都需要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实行,但本协议已经约定的事项除外,可以直接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履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方式为:经过半数及以上(包括半数)成员同意即视为有效表决通过。

  6.1.2本合伙企业投资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受让或者增资方式获得目标实体的股权形成控股或者参股目标实体,完成收购院线、电影院及相关资产的目的,及投资新建电影院,并且通过对自营新建影院资产和收购资产的运营管理和产业整合使其估值增加,最终通过出售持有资产的方式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6.2投资退出

  6.2.1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秉持严谨、审慎的态度密切关注本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退出机会,并应适当、合理地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完成项目投资的退出。在合伙人会议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及授权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采取出售所设立、投资的目标实体股权、所有权、收益权或相关一系列衍生权利的方式以完成项目投资的退出。

  6.2.2本合伙企业投资的任何项目退出时,在同等条件下,当代春晖都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当代春晖在本合伙企业投资的任何项目出售时,在出售及转让价格等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本合伙企业必须优先将项目出售及转让给当代春晖或者其指定的关联方。当代春晖应在本合伙企业做出出售或者转让其持有的任何投资标的决定之日起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执行事务合伙人确认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当代春晖及其关联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书面确认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此等权利。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当代春晖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参与对优质院线、影院项目的投资,并取得影院项目的优先受让权,将壮大公司在院线、影院领域的投资规模、影院数量,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2、存在的风险

  由于合伙企业处于建立筹备阶段,后期能否完成设立并投资于具体项目尚存在不确定性;有限合伙企业后期在对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面临政策性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存在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合伙企业后续设立工作,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关注,严格把控风险并采取相关规避风险的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1、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当代春晖与景懿资产、中财华宝、宁波三体共同签署《青岛玖杰嘉盈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 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109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青岛影熠之赤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春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当代春晖”)与上海景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景懿资产”)、青岛中财华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财华宝”)、宁波三体全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三体”)共同投资设立青岛影熠之赤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影熠之赤”或“合伙企业”),以下为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30日,当代春晖与景懿资产、中财华宝、宁波三体共同签署《青岛影熠之赤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影熠之赤。

  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27,7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当代春晖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5,5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金额的19.8556%。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上海景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景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579160395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向化镇六滧河路696号15幢294室(上海永冠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谢朝南

  注册资本: 8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私募备案号:P1013831

  上海景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上海景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经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普通合伙人:青岛中财华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中财华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N4JT95P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3号楼106

  法定代表人:王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5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理客户理财等金融业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商务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青岛中财华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青岛中财华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经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有限合伙人:宁波三体全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三体全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0W4D8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九号办公楼602室

  法定代表人:唐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6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 , 投资管理 , 投资咨询 , 实业投资 , 企业管理咨询 , 经济贸易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 融资担保 , 代客理财 ,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三体全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宁波三体全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经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影熠之赤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27,7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景懿资产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100万元,中财华宝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宁波三体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募集的契约型基金的出资额进行出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2,000万元,当代春晖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进行出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500万元。

  股权比例:

  ■

  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期限为十年,普通合伙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视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决定减少或延长合伙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杭州路297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并依据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公安局、商务局颁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为准)。

  合伙企业设立后,后续的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设立合伙企业的目的

  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本合伙企业的目的在于通过本合伙企业进行对外投资,投资的主要目标是增进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投资范围内,本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最终通过出售持有资产的方式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拟投资标的:本合伙企业通过定向投资于北京当代牵乐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股权,间接投资于海内外优质影视剧作品,并通过出售其持有的投资份额、销售版权,回收票房及衍生品销售等方式获得收益。

  3、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3.1有限合伙人

  3.1.1本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应为拥有中国国籍的个人或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为本条款之目的,中国仅指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3.1.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1.3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外,任何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本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本合伙企业签署文件。

  3.1.4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视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本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为避免歧义,前述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查阅本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3.2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对于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景懿资产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管理人,其是已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

  5、合伙企业收益分配

  合伙人一致确认并同意,收益分配日的分配方式为:向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按比例进行分配(其中优先向所有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到分配至各合伙人的金额覆盖其实缴出资额为止,经过上述分配后的剩余金额为合伙企业的净收益,再以约定对净收益进行分配。若本合伙企业应得投资收益在扣除完本合伙企业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不足以全额向有限合伙人支付其实缴资金额的,有限合伙人确认并同意,普通合伙人或本合伙企业在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均无需向有限合伙人承担补足有限合伙人的实缴金额的义务。

  6、投资业务管理

  6.1投资内容及限制

  6.1.1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对外投资的相关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共计三名成员(由景懿资产委派两名成员,中财华宝委派一名成员)。本合伙企业所有的对外投资及签订相关协议等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事项都需要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实行,但本协议已经约定的事项除外,可以直接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履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方式为:经过半数及以上(包括半数)成员同意即视为有效表决通过。

  6.1.2本合伙企业投资的主要目标是增进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投资范围内,本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最终通过出售持有资产的方式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6.2投资退出

  6.2.1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秉持严谨、审慎的态度密切关注本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退出机会,并应适当、合理地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完成项目投资的退出。在合伙人会议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及授权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采取出售所设立、投资的目标实体股权、所有权、收益权或相关一系列衍生权利的方式以完成项目投资的退出。

  6.2.2本合伙企业投资的任何项目退出时,在同等条件下,当代春晖都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当代春晖在本合伙企业投资的任何项目出售时,在出售及转让价格等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本合伙企业必须优先将项目出售及转让给当代春晖或者其指定的关联方。当代春晖应在本合伙企业做出出售或者转让其持有的任何投资标的决定之日起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执行事务合伙人确认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当代春晖及其关联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书面确认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此等权利。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当代春晖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是对影视文化传媒行业的看好,以及期望通过与专业投资团队合作,可以充分利用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管理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做强公司的主营业务,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存在的风险

  由于合伙企业处于建立筹备阶段,后期能否完成设立并投资于具体项目尚存在不确定性;有限合伙企业后期在对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面临政策性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存在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合伙企业后续设立工作,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关注,严格把控风险并采取相关规避风险的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1、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当代春晖与景懿资产、中财华宝、宁波三体共同签署《青岛玖杰嘉盈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110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孙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霍尔果斯当代陆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陆玖”)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批申请合计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两年,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科技”)同意对当代陆玖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当代陆玖少数股东井冈山市星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持有当代陆玖49%股份,以下简称“星光企业”)将为公司向中关村科技提供的上述反担保提供担保。

  当代陆玖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为2,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本次申请办理首笔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代陆玖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情况、按照上述担保方式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代陆玖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情况、按照上述担保方式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3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天作国际中心1号楼A座30层

  法定代表人:段宏伟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

  中关村科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与中关村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中关村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当代陆玖本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两年,用以补充流动资金,中关村科技同意对其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就中关村科技提供的上述保证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本次担保的债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并由当代陆玖的少数股东星光企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满足当代陆玖的发展需要,同意为其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连同本次担保(含本次总授信额度2,000万元),公司担保总额为282,470,947.4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1%。其中对外担保余额40,000,000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242,470,947.49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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