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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6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4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汉置业对外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和江苏吉森特防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森特”)于2018年7月30日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拟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京汉(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负责“上秦淮国防文化小镇”项目的开发及运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京汉置业认缴出资1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合作方吉森特认缴出资1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

  公司《关于京汉置业对外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7)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7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京汉置业对外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和江苏吉森特防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森特”)于2018年7月30日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拟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京汉(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负责“上秦淮国防文化小镇”项目的开发及运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京汉置业认缴出资1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合作方吉森特认缴出资1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

  2、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汉置业对外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交易合作方介绍

  1、名称:江苏吉森特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9号8幢702室

  4、法定代表人:方小榕

  5、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6、成立时间:2018年06月26日

  7、主营业务:安防技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初级农产品销售;旅游项目开发与景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户外拓展服务(不含高危险性项目);房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江苏星瑞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持股42%;南京真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自然人方小榕持股38%。实际控制人是王森。

  上述交易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京汉(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虚拟现实技术研发;艺术品、宣传品、工艺品销售;玩具销售;文化办公用品销售;摄影、摄像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文化艺术培训(不含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培训或服务);汽车租赁;房地产经纪;设计、制作各类广告(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除外);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文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形式出资。

  6、股东出资额及比例:京汉置业认缴出资1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合作方吉森特认缴出资1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

  双方将以合资公司名义获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和开发权,进而进行后续投资、建设、经营;合资公司主要负责“上秦淮国防文化小镇”项目的开发及运营。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合资公司的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该公司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江苏吉森特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京汉(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18,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0年内实缴到位。乙方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0年内实缴到位。

  后期甲乙双方可以在获得分配收益缴纳税款后,将剩余收益作为实缴出资款支付给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7名,由甲方提名4名,由乙方提名3名,董事长由乙方提名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

  3、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会依据甲方推荐的人选聘任或解聘,并由总经理任法定代表人。常务副总经理由乙方推荐一名。

  4、如果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合作协议的规定,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赔偿守约方为此而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5、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经甲方及其母公司依法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通过后生效。

  以上为协议的主要条款,具体协议内容以双方签署的正式文本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公司将成立控股的合资公司开展“上秦淮国防文化小镇”项目,符合公司转型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建立特色小镇的发展战略,能够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对外投资,合资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可能面临市场、行业、政策等风险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协议履行;公司将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管理,做好风险防范,确保稳健经营。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忘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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