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冼树忠先生发来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情况及进展披露情况
2018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冼树忠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2018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司董事冼树忠先生减持数量已超过计划数量的一半,自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31日,累计减持2,734,100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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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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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冼树忠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并在减持过程中触及减持数量过半后披露了进展公告。冼树忠先生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预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冼树忠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冼树忠先生签署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