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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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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8-094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093号)。现就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万元~-3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做出,具体数据请以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公司目前经营业绩较差,持续经营能力较弱。公司转型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相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麦田”)及其股东浙江浦江域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域耀”)已于2018年7月24日与湖北新宏武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武桥”)签署了《关于债权债务处理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约定:作为浦江域耀、西藏麦田对新宏武桥母公司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资管”)所负债务的担保措施,浦江域耀拟以让与担保的方式将其持有的西藏麦田100%股权变更登记至新宏武桥名下。西藏麦田已完成前述让与担保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新宏武桥及其股东湖北资管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北省国资委”),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持股比例100%)持有湖北资管45%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100%

  100%

  根据《框架协议》第四条“各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问题的原则,就债权债务的处理事宜保持密切沟通,商讨解决措施。主要解决方案有:

  1、乙方、丙方通过自筹资金偿还对甲方母公司湖北资管的债务;

  2、各方协商以标的股权抵债,或者通过转让、变卖、拍卖等方式所得价款以偿还债务。

  3、其他双方协商达成的方式。”

  以上三种债权债务解决方案中,方案1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方案2、3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第三方或湖北省国资委。

  后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相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同时根据实际进展,按照有关规定提示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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