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股东大会批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开展了中期票据发行工作。2017年8月2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MTN463号),同意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018年7月26日,本公司发行了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现将发行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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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