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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勇峰先生主持,截至7月27日已收回全部董事表决意见书。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并授权联发集团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