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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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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津松江

  股票代码:600225

  收购人名称: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30号A602-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11层

  签署日期:2018年7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津诚资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津诚资本在天津松江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天津松江中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指天津市国资委将持有的市政集团全部国有权益注入津诚资本,导致收购人间接取得市政集团全资子公司滨海控股持有的天津松江48.30%的股份。

  本次收购已经天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关于将市政集团100%股权注入津诚资本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8]80号)文件批复决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收购已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相应的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津诚资本基本情况如下:

  ■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津诚资本为天津市国资委全资持有的国有独资公司,天津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津诚资本100%的股权,为津诚资本的实际控制人。

  (二)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津诚资本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

  三、收购人主要业务情况及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一)主要业务

  津诚资本作为控股型公司,经营范围为:各类资本运营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收购人的下属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

  ■

  ■

  (三)收购人财务状况

  津诚资本成立于2017年7月5日,最近一年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最近五年内,津诚资本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津诚资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津诚资本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除上述情况外,津诚资本不存在拥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七、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津诚资本在境内外持有或控制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除上述情况外,津诚资本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外持有或控制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

  津诚资本作为市场化运作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和强力推进集团层面混改的重要抓手,肩负集团混改助推器、国有资本运营操盘手、国资管理履职工作台的三重功能。津诚资本要组织划入的市属集团积极、稳妥、规范推进集团层面混改工作,同时高效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实践,实现国有资本价值的可持续增长。

  本次天津市国资委为推动市政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决定将所持有的市政集团100%股权按照经备案的评估值注入津诚资本,以确保市政集团混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收购决定

  2018年7月26日,天津市国资委出具《市国资委关于将市政集团100%股权注入津诚资本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8]80号)文件,同意将天津市国资委持有的市政集团100%股权按照经备案的评估值注入津诚资本。

  本次收购尚需中国证监会豁免收购人因本次间接收购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各方需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处置及增持计划

  (一)处置计划

  根据天津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市政集团拟采用产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持股,将市政集团改制为天津国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市政集团混改工作尚在推进过程中,鉴于混改工作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预计完成时间及战略投资者引进时间尚具有不确定性。

  (二)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津诚资本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津诚资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收购前,津诚资本未持有天津松江的股份。

  本次收购完成后,津诚资本将通过市政集团全资子公司滨海控股间接持有天津松江451,846,189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48.30%。收购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二、本次收购的主要内容

  本次收购是基于《市国资委关于将市政集团100%股权注入津诚资本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8]80号),将天津市国资委持有的市政集团100%股权按照经备案的评估值注入津诚资本,市政集团成为津诚资本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津诚资本将通过市政集团全资子公司滨海控股间接持有天津松江451,846,189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48.30%。

  三、本次收购尚需获得的批准

  本次收购尚需中国证监会豁免收购人因本次间接收购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四、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中,滨海控股持有天津松江451,846,189股股票,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443,572,888股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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