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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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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5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麦迪科技”)于 2018 年 7月29日与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承医疗”或“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禾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杨罕闻先生签订《股份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鑫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之一杨罕闻先生指定的第三方持有的大承医疗20%的股份。

  2、《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仅表示本次股份转让的意向,不代表双方能够最终完成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双方将根据磋商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提请相关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其能否签署和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拟收购标的公司20%的股份未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拟收购标的公司20%的股份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大承医疗20%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大承医疗的控股股东鑫禾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杨罕闻先生签署了《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次签署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各方情况

  1、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933449995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4)注册资本:8092.26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翁康

  (6)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

  (7)经营范围:研发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及通信技术,医用机器人导航系统,微创手术平台系统,机电一体化产品;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网络及数据处理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建筑智能化、净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咨询;组装生产微型计算机;销售本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从事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63233590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杨罕闻

  (6)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3楼301室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投资理财、企业财务、企业资产重组及兼并、经济信息(除期货、证券)的咨询服务;房产中介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不含金融担保),建筑材料、办公用品、矿产品、农副产品(不含食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3、杨罕闻,居民身份证号为:33072419721224****。

  三、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70632752Y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杨罕闻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225号301室

  7、经营范围:医疗产业投资、建设、管理,化妆品、百货、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非医疗性健康知识咨询,医疗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大承医疗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股票代码为833263。

  9、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承医疗的资产总计304,345,267.41元,净资产263,742,127.15元,营业收入261,999,581.75元,净利润37,222,130.54元(经审计)。

  四、 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鑫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杨罕闻先生指定的第三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大承医疗;本次交易标的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大承医疗20%股份。

  2、本次交易方式

  交易对方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麦迪科技,麦迪科技以现金作为对价支付方式。最终交易结构和交易价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以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以下简称“正式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

  3、排他期

  在本协议生效后至各方签署正式协议之日和本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的孰早之日期间,未经麦迪科技同意,交易对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拟议交易涉及的大承医疗股份的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4、尽职调查

  麦迪科技将对大承医疗进行尽职调查,以进一步确定拟议交易的具体事宜。交易对方应尽力协助并配合麦迪科技完成前述工作,麦迪科技尽职调查工作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并以麦迪科技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出具《尽调报告》为完成标志,若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前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则本次拟议交易自动终止,本协议自动解除且各方互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5、意向金

  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由麦迪科技向鑫禾集团指定的帐户合计支付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万元)作为意向金。各方同意:

  (1)若拟议交易获得麦迪科技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且签署正式协议生效后,上述意向金将自动转为交易对方向麦迪科技出售的大承医疗20%股份的股份转让对价的一部分。

  (2)若拟议交易未获得麦迪科技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者本协议生效后2个月内各方未就拟议交易签署正式协议,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且各方互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3)如鑫禾集团未能认可麦迪科技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大承医疗整体估值,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且各方互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4)因本协议约定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后,鑫禾集团应当于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麦迪科技返还全部意向金,合计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万元)。

  6、其他

  本协议签署后,鑫禾集团作为大承医疗的控股股东将尽力促成大承医疗完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大承医疗完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以本次收购大承医疗的估值为基础,鑫禾集团作为大承医疗的控股股东将尽力促成麦迪科技收购大承医疗剩余80%的股权事宜。该交易的最终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最终交易文件为准。

  五、 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医疗行业市场,延伸公司产业链布局,更好地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 风险提示

  公司及交易对方将尽各自最大努力,尽快促成本次交易。但本次签署的《股 份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 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后续鑫禾集团作为大承医疗的控股股东是否能够促成麦迪科技收购大承医疗剩余80%的股权的事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投资并购事项以协议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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