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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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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8-032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
权益分派导致要约收购价格调整的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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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将于2018年8月2日,以总股本488,545,698股为基数,对截至2018年8月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根据公司2018年7月11日披露的《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和《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要约收购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相关内容,若分红方案在要约期内实施,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相应调整为61.38元/股(相当于分红前的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即62.00元/股)。故自2018年8月2日起,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将由62.00元/股调整为61.38元/股。现将本次调整对投资者的影响说明如下:

  1、本次要约收购价格调整前水井坊股东原已申报的预受要约及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在本次要约收购价格调整后继续有效。

  2、对于2018年8月1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1)如其在2018年8月1日股权登记日收市之前已经申报预受要约,则其仍将收到现金股利0.62元/股,且对于其已预受要约且成功被收购人收购的股份,其将在要约有效期结束后按照调整后的要约收购价格61.38元/股取得对应款项;(2)如其在2018年8月1日股权登记日收市之前尚未申报预受要约,则其将会收到现金股利0.62元/股,若其在2018年8月2日或之后的要约期内申报预受要约,要约收购价格将调整为61.38元/股,对于其预受要约且成功被收购人收购的股份,其将在要约有效期结束后按照调整后的要约收购价格61.38元/股取得对应款项。

  3、对于2018年8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不会收到此次权益分派的现金股利,若在现金股利发放日及之后购入公司股份并申报预受要约,对于其预受要约且成功被收购人收购的股份,其将在要约有效期结束后按照调整后的要约收购价格61.38元/股取得对应款项。

  4、对于2018年8月1日、8月1日前以及8月1日后预受要约的股东,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款项支付及股份交割均将在要约收购期结束后统一进行。

  5、此次要约收购价格调整前后,本次要约收购主体及接受本次要约股东的相关权利义务未发生变化。

  6、此次要约收购价格调整前后,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操作流程不会发生变化,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公告的《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第四节要约收购方案”中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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