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先后收到贵州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核准文件。根据《贵州银监局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批复》(黔银监复﹝2018﹞68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8﹞第125号),公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绿色产业项目贷款。
公司将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能效信贷指引的通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等文件规定,将发行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信贷,并做好本次债券发行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