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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5月4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4。
公司因新增购买理财产品需要,近期已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用途,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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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上述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