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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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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66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8年06月30日,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建集团”)发布《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8-057),公告公司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集团”)本次增持计划自2018年7月3日起6个月内增持最低不少于1%,最高不超过3%的公司股份(含本数)。后续,均瑶集团拟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合计不低于1%,最高不超过3%的公司股份(上述后续增持安排以目前公司总股本计算,增持比例含本次目前已增持的比例)。

  ●  2018年7月4日、6日、9日、10日、11日、12日、13日(公司敏感期除外),公司股东均瑶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8,109,5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以均瑶集团增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增持平均价格为9.01元/股,合计金额7,304.93万元,已完成本次最低增持比例的50%以上。

  ● 2018年7月20日、25日(公司敏感期除外),公司股东均瑶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371,7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以均瑶集团增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增持平均价格为9.26元/股,合计金额1,269.98 万元。

  ● 均瑶集团在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6月29日的前次增持计划中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1,569,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以均瑶集团增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在2018年7月4日至7月25日本次增持计划中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481,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以均瑶集团增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截至目前,两次累积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1,050,829股,占爱建集团总股本的比例为5.00%(以均瑶集团增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根据有关规定,均瑶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对外披露。

  2018年7月26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均瑶集团《告知函》,告知均瑶集团于2018年7月20日、25日(公司敏感期除外),公司股东均瑶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371,7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以均瑶集团增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

  同时告知,因均瑶集团在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6月29日的前次增持计划中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1,569,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在2018年7月4日至7月25日本次增持计划中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481,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截至目前,两次累积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1,050,829股,占爱建集团总股本的比例为5.00%。根据有关规定,均瑶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公司代为披露。相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对外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8号

  (3)法定代表人:王均金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31915600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金银首饰、珠宝首饰、贵金属礼品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8)经营期限:2001年2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9)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王均金持股36.14%;王瀚持股35.63%;王均豪持股24.09%。截至本公告日,均瑶集团为自然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王均金持有均瑶集团36.14%股权,并通过其与王瀚之间的股权委托管理安排合计控制均瑶集团71.77%股权,为均瑶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0)联系电话:021-51155555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均瑶集团持有公司流通股A股股份437,844,7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0%。

  3、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股东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7-108),公告公司股东均瑶集团本次增持计划自2018年1月2日起6个月内增持最低不少于3%,最高不超过4.98%的公司股份。后因公司于1月26日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21,922,452股,均瑶集团在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增持比例随股本变化作出相应调整,即原计划于2018年1月2日起6个月内增持最低不少于3%(共计43,114,196股)、最高不超过4.98%(共计71,569,564股)公司股份(含本数);现调整为于2018年1月2日起6个月内增持最低不少于2.66%(共计43,114,196股)、最高不超过4.41%(共计71,569,564股)公司股份(含本数);增持计划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此次增持已于2018年6月29日完成,均瑶集团此次共增持公司股票71,569,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此前承诺的增持计划已履行完毕。(以上事项请见公司临2017-108、临2018-007、040、050、056号公告)

  2018年06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8-057),公告公司股东均瑶集团本次增持计划自2018年7月3日起6个月内增持最低不少于1%,最高不超过3%的公司股份。

  2018年7月4日、6日、9日、10日、11日、12日、13日(公司敏感期除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8,109,574股,合计增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以均瑶集团增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

  2018年7月26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均瑶集团《告知函》,告知均瑶集团于2018年7月20日、25日(公司敏感期除外),公司股东均瑶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371,7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以均瑶集团增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

  截至本公告日,均瑶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39,216,516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7.08%(以均瑶集团持有的股份总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

  截至本公告日,均瑶集团均瑶集团在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6月29日的前次增持计划中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1,569,498股。在2018年7月4日至7月25日本次增持计划中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481,331股。截至目前,两次累积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1,050,829股,占爱建集团总股本的比例为5.00%(以均瑶集团增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根据有关规定,均瑶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公司代为披露。相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对外披露。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与方式

  均瑶集团基于传承并弘扬“爱国建设”理念,打造百年爱建,对爱建集团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为了实现建设爱建集团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拟于自 2018年7月3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

  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最低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含本数)。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均瑶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均瑶集团本次增持计划自2018年7月3日起算6个月内。本次增持以均瑶集团自有资金进行,为避免短期内集中投入大量资金,同时从维护市场平稳,避免造成公司股价产生较大波动的角度考虑,在6个月内完成具有更高可行性。增持人秉承价值投资理念,增持计划期限设定为6个月,有利于增持人合理控制增持成本。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已完成的增持所使用的资金及后续增持安排所需资金均为均瑶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均瑶集团的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均瑶集团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并及时对外披露。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7月20日、25日(公司敏感期除外),公司股东均瑶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371,7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以均瑶集团增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增持平均价格为9.26元/股,合计金额1,269.98万元。后续,均瑶集团拟在增持计划时间内,根据后续增持安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继续增持。

  五、其它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计算,如公司总股本在增持期间发生变化,将相应调整比例关系。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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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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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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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均瑶集团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均瑶集团为自然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王均金持有均瑶集团36.14%股权,并通过其与王瀚之间的股权委托管理安排合计控制均瑶集团71.7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均豪持有均瑶集团24.09%的股权。王均金与王均豪系兄弟关系。王瀚、王超、王滢滢系王均金、王均豪兄长王均瑶之子女。均瑶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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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核心企业的情况

  王均金,男,196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218弄牡丹园,身份证号码:33032719681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均瑶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王均金控制的核心企业以及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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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除上述企业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均瑶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全部上海国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全部出资转让予第三方上海容银投资有限公司,并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本次转让完成后,上海均瑶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实际管理和控制上海国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从而不再实际控制Sino Glory Capital Co.,Ltd( 耀中国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New Generation Capital Fund I, L.P、上海歆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原上海仪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与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主体。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相关变更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均瑶集团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均瑶集团系一家以实业投资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集团,自身实际从事的经营业务主要为实业投资及项目投资,并通过其下属企业从事各项具体业务,业务涉及航空运输、金融服务、现代消费、教育服务、科技创新五大板块,旗下拥有吉祥航空(股票代码:603885)、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27)、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43)三家上市公司,以及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世界外国语中小学、上海均瑶如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知名单位。

  均瑶集团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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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均瑶集团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均瑶集团最近五年内违法违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均瑶集团最近五年内均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均瑶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均瑶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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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曾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均瑶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爱建集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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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均瑶集团通过控股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而间接控制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43.48%的股份。

  七、均瑶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爱建集团及其下属相关控股子公司外,均瑶集团持有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0,000,00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比例为30%。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均瑶集团为爱建集团控股股东,本次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爱建集团股份的主要目的系均瑶集团基于传承并弘扬“爱国建设”理念,打造百年爱建,对爱建集团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借助均瑶集团以往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的经验,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实现建设爱建集团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有效促进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均瑶集团将继续完成于2018年6月30日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即自2018年7月3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最低不少于1%、最高不超过3%爱建集团股份(含本数)。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18年1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最低不少于3%、最高不超过4.98%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同意公司基于对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因爱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已于2018年1月26日实施完毕,总股本由1,437,139,844股增加至1,621,922,452股,且均瑶集团持有爱建集团股份数量由173,383,079股增加至358,165,687股,成为爱建集团第一大股东。均瑶集团在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增持比例随股本变化作出相应调整如下:自2018年1月2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最低不少于2.66%(共计43,114,196股)、最高不超过4.41%(共计71,569,564股)爱建集团股份。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完成该次增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18年7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不低于1%、最高不超过3%爱建集团股份(含本数);同意公司基于对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6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爱建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569,498股,占爱建集团总股本的比例为4.41%。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爱建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81,331股,占爱建集团总股本的比例为0.58%。

  两次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爱建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050,829股,占爱建集团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爱建集团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358,165,6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8%(以均瑶集团持有的股份总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爱建集团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439,216,5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7.08%。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资金全部来自于自有资金,不存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关联方的情形,没有利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也不存在使用银行借款、其他借款以及其他杠杆融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爱建集团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550.26万元。

  

  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除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上市公司亦无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对上市公司进行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重大变动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调整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均瑶集团为爱建集团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358,165,6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8%(以均瑶集团持有的股份总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均瑶集团仍为爱建集团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439,216,5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7.08%。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独立或完整。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经证监许可[2017]2416号核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均瑶集团以现金认购爱建集团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合计持有占爱建集团发行后总股本22.08%股份,成为爱建集团第一大股东。上述非公开发行已于2018年1月26日实施完成。在此次非公开发行期间,为解决将来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已采取了必要措施避免将来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24个月内,爱建集团与均瑶集团下属的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托业务合作并收取少量手续费;2017年爱建集团下属爱建租赁向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借款;与均瑶集团下属上海风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爱建信托大数据分析项目开发合同》,上海风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为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费用共计人民币30万元。爱建集团已在《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公开文件中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

  经证监许可[2017]2416号核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均瑶集团以现金1,699,999,993.60元认购爱建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84,782,608股。均瑶集团认购前持有爱建集团12.06%的股份,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相关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非关联董事及股东审议通过,上述非公开发行已于2018年1月26日实施完成。

  为消除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经爱建集团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爱建集团以现金向吉祥航空、上海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华瑞租赁股权转让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2018年3月28日,爱建集团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建租赁公司向华瑞银行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三年内,上海爱建融资租赁公司向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余额将不超过2.5亿元;2、借款利率将根据提款时资金市场情况由双方协商而定;3、因归还该借款在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存款日均不超过500万元。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均瑶集团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 均瑶集团认购爱建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爱建集团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016年4月21日,爱建集团召开第二十五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爱建集团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议案。其后,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对非公开发行预案进行修订,并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上报监管部门审批。

  2017年4月17日,爱建集团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7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16号)。

  2018年1月26日,爱建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84,782,608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爱建集团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均瑶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8,165,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8%,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 爱建集团受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

  爱建集团下属爱建租赁与均瑶集团下属华瑞租赁均涉及融资租赁业务,但两者在设立目的、经营业务领域等方面有显著区别。具体体现如下:华瑞租赁主要为均瑶集团下属航空板块提供飞机类运输设备的融资租赁服务,而爱建租赁的业务领域集中于城市基础设施与基础教育类项目。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均瑶集团下属子公司吉祥航空向爱建集团出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如下:

  2017年1月23日,爱建集团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爱建集团拟向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现金收购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将由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各方将另行签署协议,约定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交易作价。”

  2017年1月23日,吉祥航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年2月3日,爱建集团与吉祥航空、吉祥香港、华瑞租赁在上海市签署了《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与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7年5月22日,吉祥航空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签署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8年5月10日,吉祥航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5月11日,爱建集团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8年5月31日,吉祥航空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5月31日,爱建集团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华瑞租赁股权转让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股权转让工作正在进行中。在华瑞租赁100%股权的交易完成后,华瑞租赁将成为爱建集团子公司,在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将得以彻底消除。

  除上述情况及已在《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公开文件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7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爱建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050,829股,占爱建集团总股本的5.00%,具体见下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前述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均瑶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均瑶集团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均瑶集团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注:均瑶集团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

  注:均瑶集团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均金

  2018年7月26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朱健

  财务顾问主办人:

  秦磊王佳颖

  财务顾问协办人:

  周冠骅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均金

  2018年7月26日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均瑶集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2、均瑶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均瑶集团关于本次权益变动事宜的相关决策文件

  4、均瑶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声明

  5、均瑶集团关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所受相关处罚的声明

  6、均瑶集团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声明

  7、均瑶集团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声明

  8、均瑶集团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后未来12个月后续安排的声明

  9、均瑶集团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10、均瑶集团与爱建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声明

  11、均瑶集团及其管理层以及上述人员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12、均瑶集团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声明

  13、均瑶集团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均瑶集团2018年度1-3月财务报表

  14、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及持有其他金融机构股权的情况说明

  15、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自身及核心企业、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16、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能力的声明

  17、均瑶集团关于所提供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18、国泰君安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相关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地,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均金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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