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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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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8-027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0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南平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参与哈尔滨电站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8年7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哈尔滨电站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二、《关于增补陆敏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张民强先生辞职,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根据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现拟增补陆敏女士为公司董事。陆敏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陆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且辞去监事职务后,未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陆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对外经济贸易专业,会计师职称。历任杭州汇宝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部长助理,现任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陆敏女士在持有公司13.59%股份的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担任审计部副部长,与除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18年7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8年7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8-028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0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慧芬女士召集,经监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增补陆志萍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增补陆志萍女士为公司监事,任期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陆志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毕业于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助理会计师职称。历任杭州西子电梯厂财务部主管,西子电梯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陆志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陆志萍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不会导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增补阎昊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增补阎昊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阎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曾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经理,现任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与投后管理专员。

  阎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持有公司13.59%股份的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任职,与除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阎昊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不会导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第一、二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8-029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哈尔滨电站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拟参与哈尔滨电站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成套所”)增资扩股,并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万元对哈成套所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公开信息,哈成套所为进一步扩大科研投入建设,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激励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拟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1-2家)实施增资扩股,并同步引入骨干员工持股。增资后,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不超过23%,员工持股比例不超过22%,且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1518万元。

  本次交易,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哈成套所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作为挂牌底价。增资前后的股权比例如下:

  ■

  (二)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哈成套所增资扩股事宜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已报国机集团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三)本次投资已提交公司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电站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78年9月,曾为国家机械工业部直属一类研究所,1999年转制加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成为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11年改制成为有限公司,为首批获得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划拨为国机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机集团二级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并委托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国机集团二级子公司)管理。

  哈成套所主要致力于水、火电站设备成套设计及技术服务与咨询;煤的高效清洁燃烧及环保技术与装备开发应用;高新技术产品研制与电站控制装置设计供货;电站性能保证值考核试验及新型机组全面鉴定试验;电站工程机组调试;电站工程设备监理。

  股权结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E77839930E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街一号

  法定代表人:曲高君

  注册资本:363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咨询、火电设备性能检测、调试、设备监造、技术服务、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及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设计、研制、组装、销售;环保专用设备制造;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出版物批发、零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哈成套所总资产24,741.65万元,总负债18,246.19万元,净资产6495.46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32.93万元,净利润809.6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3月31日,哈成套所总资产24,073.17万元,总负债21,194.59万元,净资产2878.58万元,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486.22万元,净利润353.64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哈成套所资产状况良好,研发实力雄厚,创新能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与公司的业务关联度较高、战略协同性强。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行业拓展和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并加强业务协同,促进建立良好的战略伙伴关系,真正实现战略合作与资本合作的共赢,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交易的风险说明

  本次增资扩股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价格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价为基础,后续公司将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参与增资扩股的申请材料。如挂牌征集到两家及以下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增资人可选择进入竞争性谈判程序确定最终投资人,或无需竞争性谈判直接将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确认为最终投资人;如征集到两家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人。

  因此,公司最终能否参与战略投资并增资成功且签署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会期半天;

  ②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15日—8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下午3:00至2018年8月1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9日(星期四)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公司会议室

  8、 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9日(星期四)。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陆敏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2.01  陆志萍

  2.02  阎昊

  增补两位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8年8月13日和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出席现场会议时均需带上原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

  邮编:310021

  传真号码:0571-85387598

  (三)登记时间:2018年8月13日和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

  邮政编码:310021

  联系电话:0571-85387519

  传真:0571-85387598

  联系人:鲍瑾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4”,投票简称为“杭锅投票”。

  2. 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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