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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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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2018年内控白皮书建议
创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监管手段
□本报记者 徐昭

  □本报记者 徐昭 

  

  《中国上市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白皮书》今日发布。从2017年公告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存在整体水平有待提升等七方面问题,其中,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关键环节仍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发生的重灾区。

  白皮书由深圳市迪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院和深圳市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发布,选取的样本为2018年4月30日前在沪深交易所A股上市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3487家上市公司。2017年度,322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披露年度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的92.49%。其中,内部控制被认定为整体有效和非整体有效的上市公司分别为3168家、57家,占比分别为90.85%、1.63%。

  白皮书认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存在七方面问题。一是内部控制整体水平有待提升;二是风险管控能力亟待加强;三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监管规则不统一;四是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有待加强;五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升;六是重大、重要缺陷的整改落实亟待加强;七是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关键环节仍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发生的重灾区。

  针对这些问题,白皮书给出了六项政策建议。

  一是统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监管标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二是创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监管手段,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质量。三是加强中小板、创业板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水平。四是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放在首位。五是加强内部控制宣传与培训,提升高管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六是完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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