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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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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835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人民币9.5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9,500,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万顺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1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07,743张,即20,774,3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1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292,250张,即929,225,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7.81%。

  本次网上认购款项缴纳工作已于2018年7月24日(T+2日)完成。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6,662,978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66,297,8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629,272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62,927,20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7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2,629,279张,包销金额为262,927,900元,包销比例为27.6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电话:010-851201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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