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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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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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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股东大会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半导体照明业务进行剥离,于2017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关于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2017-061)。公司股票、公司债券自2017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6月9日,公司确认前述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7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12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继续停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和债券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2017年11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和回复,并于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和《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于2017年11月15日开市起复牌。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重新选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计划于2018年10月前履行相关程序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披露《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他相关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股东大会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列示的“重大风险提示”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查阅。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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