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7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9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294号),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17年10月,公司发行了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度为5亿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18日、2017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7海王生物SCP002,债券代码:011758108)于2018年7月24日到期,公司已在到期日兑付了该超短期融资券本息。本次付息兑付总额共计人民币522,154,794.52元,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