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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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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20日和2017年2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24日、2017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截止2017年7月26日收盘,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华澳·臻智32号-联创电子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1,946,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成交金额合计为196,011,717.59元,成交均价为16.411元/股。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本次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锁定期12个月,即2017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26日止。《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锁定期满,受托人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适时卖出公司股票。上述卖出股票行为,信托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投资”)于2018年3月16日至7月5日期间,实施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728,060股(注:鑫盛投资作为劣后级认购了员工持股计划7,000万份,员工认购了员工持股计划2,929万份)。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即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鑫盛投资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将于鑫盛投资实施增持计划届满后的六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受托人将不能卖出公司股票。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计划的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信托计划均为货币资金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可以提前终止。

  4、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4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7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9)。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29日至2018年7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7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4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7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联思触控技术有限公司为江西联星显示创新体有限公司1000万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7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联思触控技术有限公司为江西联星显示创新体有限公司1000万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均属于特别审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在2018年7月27日16:00 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兰日明、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8年7月24日,本人(本单位)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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