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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盛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盛盛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长盛盛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长盛盛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18年6月15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长盛盛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与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2018年7月23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并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14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10,018,617.43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000,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81%,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10,000,0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盛盛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其说明,本基金将于2018年7月2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申请,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终止长盛盛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长盛盛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终止长盛盛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2、《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长盛盛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18年6月20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与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2018年7月23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并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21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52,046,894.57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2,0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1%,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52,00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其说明,本基金将于2018年7月2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申请,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终止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终止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2、《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长盛盛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18年6月20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与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2018年7月23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并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21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52,026,056.52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2,000,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5%,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52,000,0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其说明,本基金将于2018年7月2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申请,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终止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终止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2、《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长盛盛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盛盛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长盛盛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长盛盛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18年6月15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长盛盛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与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2018年7月23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并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14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10,025,885.33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001,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75%,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10,001,0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盛盛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其说明,本基金将于2018年7月2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申请,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终止长盛盛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长盛盛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终止长盛盛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2、《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长盛盛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盛盛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长盛盛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长盛盛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18年6月22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长盛盛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与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2018年7月23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并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25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52098482.51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20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81%,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5200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盛盛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其说明,本基金将于2018年7月2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申请,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终止长盛盛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长盛盛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终止长盛盛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2、《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长盛盛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盛盛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长盛盛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长盛盛泽”)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18年6月22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长盛盛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与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2018年7月23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并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25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52027455.34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20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5%,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5200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盛盛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其说明,本基金将于2018年7月2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申请,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终止长盛盛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长盛盛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终止长盛盛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2、《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盛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B,交易代码:150282)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8年7月20日,金融地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31元,相对于当日0.402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2.09%。截止2018年7月23日,金融地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41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金融地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金融地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金融地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产,场内代码:160814)参考净值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A,场内代码:15028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金融地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金融地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金融地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7月23日收盘,金融地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B类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二十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基金代码:502053)、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基金代码:502054)、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基金代码:502055)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7月23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二、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因此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五、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 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

  提示公告

  近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B,交易代码:502015)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8年7月20日,一带一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36元,相对于当日0.324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1.11%。截止2018年7月23日,一带一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394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一带一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一带一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一带一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路,场内代码:502013)参考净值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A,场内代码:502014)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一带一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一带一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一带一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7月23日收盘,一带一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一带一B类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

  折算的第二十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路,基金代码:502013)、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A,基金代码:502014)、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B,基金代码:502015)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7月23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因此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五、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 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上海莱士(002252)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8年7月23日起对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上海莱士(股票代码:002252)的估值进行调整,估值价格调整为12.67元/股。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 了解、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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