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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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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临2018-00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信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设以下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授权董事长及其安排的人员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洽谈并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在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000,000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18,000,000.00元。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及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郭磊、王炎、李正欣、张丁、徐文进、戴同彬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名苏文兵、耿强、熊源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后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后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后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后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后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新洋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新洋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新洋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郭磊

  郭磊,女,1967年9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9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1989年7月至1994年4月,历任共青团江苏省委科员、副科长;1994年4月至1995年4月,任江苏省新产业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1995年4月至2005年6月,历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科长、科长、经理助理、副经理;期间,1998年3月至2001年3月,在南京大学商学院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5年6月至2015年5月,历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 王炎

  王炎,男,1975年6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扬州大学农学院经贸系农牧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7年8月至1998年2月任江苏省凌洋农场筹建组生产经营组长;1998年2月至1999年3月任江苏省苏丰农场筹建组会计、生产经营主管;1999年3月至2000年2月任江苏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处科员;2000年2月至2002年2月任江苏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2002年2月至2003年8月任连云港深海抗风浪网箱养殖项目筹建组副组长、连云港百瑞斯克海洋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任江苏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企划部、国资办三级办事员; 2006年7月至2009年3 月任射阳金海岛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2009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江苏省宁港滩涂开发有限公司经理(享受中层副职待遇)(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河海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2012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饲料经营处副调研员;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任江苏省沿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中层副职级);2016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

  3、 李正欣

  李正欣,男,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学士学位;1998年9月至2001年4月,在东南大学系统工程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1年5月至2002年8月,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部科员;2002年8月至2009年12月,历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部项目副经理、发展规划部高级经理;期间,2004年4月至2009年6月,在东南大学系统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2009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 张丁

  张丁,男,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2000年8月至2007年1月,任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科员;2007年2月至2010年9月,任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2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5、 徐文进

  徐文进,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7月至2007年3月,就职于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07年3月至2008年8月,任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6月至今,历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 戴同彬

  戴同彬,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9年9月至1980年12月,任盐都县潘黄乡、郭猛乡代课教师;1980年12月至1981年9月,任盐都县郭猛乡政府通讯员;1981年9月至1986年10月,历任盐都县郭猛玻璃仪器厂现金会计、总账会计;1986年10月至1991年3月,任盐城市郊区新兴镇财政所总账会计;1991年3月至1994年8月,盐城市郊区新兴镇财政所副所长兼中外合资江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1994年8月至1997年4月,历任盐城市盐都县国债服务部副主任兼鑫联证券公司副总经理兼北蒋财政所副所长;1996年8月至1998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江苏分院党政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1997年4月至1999年9月,历任盐都县国债服务部主任兼鑫联证券公司总经理;1999年9月至2001年6月,任盐城市盐都县财政局副局长;2001年6月至2006年6月,历任盐城市盐都县潘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2006年6月至2007年11月,任盐城市盐都区副区长兼潘黄镇党委书记;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盐城市政府驻宁办事处副主任、主任;2012年5月至今,任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1月至今,任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新能董事。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苏文兵

  苏文兵,男,1965年10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教授。2006年6月,毕业于南京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97年7月至今,任教于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2016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止目前为止,兼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河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耿强

  耿强,男,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4年6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学系,获博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教于南京大学商学院;期间,2010年8月至2013年1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博士后。2017年1月至今任教于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口研究所。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止目前为止,兼任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 熊源泉

  熊源泉,男,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90年7月,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热能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2年8月,任南昌飞机制造公司技术员;1992年9月至1995年4月,就读于东南大学热能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1995年5月至1998年3月,任东南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助教;1998年4月至2002年3月,任东南大学热能研究所讲师;2002年4月至2007年3月,任东南大学动力工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期间,1998年3月至2003年4月,就读于东南大学热能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2007年4月至今,任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为止,兼江西金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迈创环保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源紫尚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临2018-00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

  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及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同意提名仲明、李崇琦、周芬、顾宏武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另有职工代表监事3名,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第二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顾宏武先生在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新洋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新洋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顾宏武先生在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4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1、 仲明

  仲明,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4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4年7月至2002年7月,就职于盐城市经纬集团(纺织品进出口公司);2002年7月至2015年2月,历任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事员、副处长、处长;2015年3月至今,任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担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 李崇琦

  李崇琦,女,1977年11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8年8月至2008年5月,历任江苏淮阴发电公司通达公司财务部会计、主任;2008年5月至2009年6月,任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三产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部主任(享受正职待遇)兼淮安经济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历任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享受正职待遇)、主任;2010年8月至2013年4月,任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主任兼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任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4年5月至2018年3月,任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任江苏国信淮安第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8年3月,任江苏国信淮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3、 周芬

  周芬,女,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5年7月,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5年8月至2001年2月,历任江苏省贸易厅审计处办事员、科员;2001年2月至2006年7月,历任江苏省贸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处副科长、科长;2006年7月至2010年4月,任江苏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10年4月至今,历任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主管、资产财务部高级业务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4、 顾宏武

  顾宏武,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会计系;1997年8月至2013年12月,先后就职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计划财务部,历任科员、副主任;期间,2009年3月至2013年12月,就读于南京大学会计系,获会计硕士学位;2013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助理;2016年4月至今,任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临2018-00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000,000股,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18)00049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18,000,000.00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50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18,000,000.00元。

  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具体修改内容见下:

  ■

  ■

  ■

  注:《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一条、第一百〇九条中,“财务负责人”也同步修改为“财务总监”。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已正式实施,因此,删除《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中的“草案”字样。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修改后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公告编号:临2018-00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关联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可能发生违约行为的风险。

  ●过去12个月内,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发生未履行审议程序或未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已履行审议程序且已披露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告正文。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信响水黄海农场风电场三期(100MW)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7]1551号)文件,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黄海”)获核准在农垦集团所属黄海农场境内投资建设风电场项目,需使用黄海农场部分国有土地,为支持项目建设,本着互利共赢原则,经协商,2018年7月23日,双方签署《江苏国信响水黄海农场风电场三期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农垦集团提供资源供新能黄海开发建设风电场,新能黄海支付农垦集团补偿费用,自项目正式投运之日起,新能黄海每年支付农垦集团360万元收益补偿(不足一年按比例计算);项目涉及的其他一次性补偿费用包括:永久性占地补偿费用、临时用地补偿费用、青苗、林木及附着物补偿费用、维修便道占地租赁费用、集电线铁塔占地租赁费用、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项目协调费,合计396.96万元,协议签订后十天内一次性支付。

  农垦集团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2,500万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中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过去12个月内,农垦集团曾持有公司5%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因此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方信息

  关联人名称: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南京市珠江路4号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珠江路4号

  法定代表人:魏红军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

  2、农垦集团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3、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垦集团资产总额2,556,556.30万元,净资产1,505,837.4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005,844.10万元,净利润175,569.1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新能黄海拟在农垦集团所属黄海农场境内投资建设国信响水黄海农场风电场三期项目,需使用黄海农场部分国有土地,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该项目的收益补偿及用地补偿。

  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系根据风场资源因素、竞争对手报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市场行情由交易双方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交易定价与公司前期与非关联方签订的风电项目补偿价格标准一致。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新能黄海与农垦集团。

  (二)交易价格

  自项目正式投运之日起,新能黄海每年支付农垦集团360万元补偿(不足一年按比例计算),农垦集团在设备运行期间不再另行收取其它费用。项目涉及的其他一次性补偿费用包括:永久性占地补偿费用、临时用地补偿费用、青苗、林木及附着物补偿费用、维修便道占地租赁费用、集电线铁塔占地租赁费用、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项目协调费,合计396.96万元。

  (三)款项支付

  协议签订后十天内,新能黄海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96.96万元给农垦集团。每年的收益补偿按年支付。

  项目的输电线路、临时用地所涉及的征地面积、青苗(树木)补偿数量、维修便道用地等以双方施工现场代表确认为准,由农垦集团所属黄海农场与新能黄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

  (四)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投资的国信响水黄海农场风电场三期项目建设,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8年7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名董事均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投资的国信响水黄海农场风电场三期项目建设所需,有助于公司扩大风电业务规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投资的国信响水黄海农场风电场三期项目建设。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推进公司投资的国信响水黄海农场风电场三期项目建设,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至2016年期间,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临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东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曾与农垦集团签署征地补偿及风场收益补偿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及审议程序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征地补偿及风场收益补偿”。基于上述协议,自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农垦集团累计发生支付风场收益补偿的关联交易1040.16万元。

  八、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江苏国信响水黄海农场风电场三期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临2018-00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新洋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关联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可能发生违约行为的风险。

  ●过去12个月内,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发生未履行审议程序或未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已履行审议程序且已披露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告正文。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信射阳新洋农场101.2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7]1572号)文件,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新洋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风电”)获准在农垦集团所属新洋农场境内投资建设风电场项目,需使用新洋农场部分国有土地,经协商,2018年7月23日,双方签署《江苏国信射阳新洋农场风电场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农垦集团提供资源供新洋风电开发建设风电场,新洋风电支付农垦集团补偿费用,自项目正式投运之日起,新洋风电每年支付农垦集团364.32万元收益补偿(不足一年按比例计算),项目涉及的其他一次性补偿费用包括:永久性占地补偿费用、升压站宗地费用、临时用地补偿费用、青苗、林木及附着物补偿、便道占地补偿费用、集电线路铁塔占地补偿费用、电力、通讯线路移位补偿费用、临时用地复垦及恢复损坏的农场水利设施保证金、项目前期及建设期间协调费,合计521.2642万元,协议签订后十天内一次性支付。

  农垦集团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2,500万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中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过去12个月内,农垦集团曾持有公司5%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因此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方信息

  关联人名称: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南京市珠江路4号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珠江路4号

  法定代表人:魏红军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

  2、 农垦集团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3、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垦集团资产总额2,556,556.30万元,净资产1,505,837.4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005,844.10万元,净利润175,569.1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新洋风电拟在农垦集团所属新洋农场境内投资建设国信射阳新洋农场风电场项目,需使用新洋农场部分国有土地,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该项目的收益补偿及用地补偿。

  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系根据风场资源因素、竞争对手报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市场行情由交易双方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交易定价与公司前期与非关联方签订的风电项目补偿价格标准一致。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新洋风电与农垦集团。

  (二)交易价格

  自本项目正式投运之日起,新洋风电每年支付农垦集团364.32万元补偿(不足一年按比例计算),农垦集团在设备运行期间不再另行收取其它费用。项目涉及的其他一次性补偿费用包括:永久性占地补偿费用、升压站宗地费用、临时用地补偿费用、青苗、林木及附着物补偿、便道占地补偿费用、集电线路铁塔占地补偿费用、电力、通讯线路移位补偿费用、临时用地复垦及恢复损坏的农场水利设施保证金、项目前期及建设期间协调费,合计521.2642万元。

  (三)款项支付

  协议签订后十日内,新洋风电一次性支付人民币521.2642 万元给农垦集团。每年的收益补偿按年支付。

  项目的输电线路、临时用地所涉及的征地面积、青苗(树木)补偿数量、维修便道用地等以双方施工现场代表确认为准,电力、通讯设施移位补偿参照电力定额结算标准,由农垦集团所属新洋农场与新洋风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

  (四)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投资的国信射阳新洋农场风电场项目建设,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8年7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名董事均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新洋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投资的国信射阳新洋农场风电场项目建设所需,有助于公司扩大风电业务规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投资的国信射阳新洋农场风电场项目建设。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新洋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推进公司投资的国信射阳新洋农场风电场项目建设,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至2016年期间,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临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东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曾与农垦集团签署征地补偿及风场收益补偿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及审议程序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征地补偿及风场收益补偿”。基于上述协议,自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农垦集团累计发生支付风场收益补偿的关联交易1040.16万元。

  八、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江苏国信射阳新洋农场风电场项目合作及征地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93证券简称:江苏新能公告编号:临2018-010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10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5楼吉祥厅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10日

  至2018年8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8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2203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账户;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账户;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2203室

  电话:025-84736307

  邮箱:jsnezqb@163.com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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