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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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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8-08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7名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发行主体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注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期限

 单期发行不超过(含)270天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方式

 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行日期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授权事宜

 为保证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事宜;

 (2)聘请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注册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83”号《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8月3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84”号《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8-08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于近期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并择机发行。

 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一)发行主体: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三)发行期限:单期发行不超过(含)270 天;

 (四)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等);

 (六)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七)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八)发行日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事宜;

 (二)聘请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进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情况。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8-08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3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3日

 至2018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7月27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卢乐乐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邮政编码:3610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8-08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盛屯矿业”)于2018年7月18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3名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发行主体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注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期限

 单期发行不超过(含)270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方式

 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行日期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授权事宜

 为保证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事宜;

 (2)聘请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注册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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