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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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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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0月1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增利纯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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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利纯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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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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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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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并建立了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有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均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即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需履行事先审批流程;对不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公司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8年二季度,在美国加息、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欧元加息放缓、国内经济走弱、结构性降准、资管新规落地、违约事件增加等多重因素的博弈下,利率债超预期走强,而信用债不少个券收益快速走高,多个券评级下调。10年期国债国债到3.47%,低至一年内低点;国开触及近1年低点到达4.25%。从基本面和货币政策的环境来看还是对债券市场比较有利的。二季度中证全债上涨2.16%;中证国债上涨2.43%;中证转债下跌5.8%。
该基金成立后根据其一年时间的封闭期制定投资策略,选择封闭期内到期的高等级信用债,追求较为确定的到期收益,并适当使用杠杆提高收益率。报告期内,部分债权到期兑付锁定收益,因信用债违约风险增加,且6月份资金成本上升,从风险收益比的角度考虑降低了杠杆率,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灵活使用杠杆,防风险的基础上做高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增利纯债A基金份额净值为1.013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9%;截至本报告期末增利纯债C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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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沪港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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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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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持有的17浦发CD450(占本基金资产净值比例9.37),2018年1月18日,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内控管理严重失效,授信管理违规,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执行罚款46,175万元人民币。此外,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
上述处罚金额已全额计入浦发银行2017年度损益,对浦发银行的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5.10.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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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无可转债。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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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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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于2017年10月9日认购本基金益民信用增利纯债A 25,999,910.00份。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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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6、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86)010-63105559 4006508808
传真:(86)010-63100608
公司网址:http://www.ymfund.com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