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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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本公告披露后,本公司旗下新成立基金亦将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如有变更,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