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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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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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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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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中银锦利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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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银锦利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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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2月22日至2018年6月30日)

 1.中银锦利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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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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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理办法》、《债券询价申购管理办法》、《集中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 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全球经济继续稳定复苏,二季度美强欧弱格局延续。从领先指标来看,美国经济景气度维持高位,二季度美国ISM制造业PMI指数从一季度末的59.3进一步上行至60.2,就业市场整体稳健,失业率创出近年新低3.8%,通胀明显回升,美元指数大幅走强至94上方。欧元区经济复苏势头延续放缓,二季度制造业PMI指数从56.6继续下行至54.9,虽然通胀在油价助推下有所回暖,但经济明显放缓使欧央行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欧元对美元显著贬值;日本经济继续缓慢复苏,二季度制造业PMI指数从53.1小幅回落至53.0,通胀逐步回暖,但工业产出表现不佳,日本央行仍维持谨慎。综合来看,美国经济基本面依然有包括税改和金融监管放松等多项正向因素支撑,美联储点阵图上调年内加息预期,对经济、劳动力市场及通胀的展望更加乐观,美元仍有升值压力;欧洲经济前景展望进一步走弱,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经济明显放缓、叠加意大利新政府赤字扩张破坏欧元区金融市场稳定的潜在风险,日本经济延续复苏。

 国内经济方面,融资需求下行显著,违约风险加快暴露,叠加中美贸易摩擦再度反复、外需走弱,经济缓慢下行趋势不改。具体来看,二季度领先指标中采制造业PMI震荡持平于51.5,同步指标工业增加值1-5月同比增长6.9%,较一季度末回升0.1个百分点,但主要受益于短期企业加速复工。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出口暂时受贸易战拖累不明显,消费与投资显著下行:5月美元计价出口增速较一季度末回升至12.6%左右,5月消费增速较一季度末回落至8.5%,依然处于较低水平;制造业投资有所反弹,房地产投资缓慢下行,基建投资大幅下降,1-5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一季度末大幅回落至6.1%的水平。通胀方面,CPI总体低位徘徊,5月同比增速仅1.8%,PPI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背景下小幅回升,5月同比增速上升至4.1%。

 2. 市场回顾

 整体来看,二季度债市利率债品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但信用债出现下跌。其中,二季度中债总全价指数上涨1.76%,中债银行间国债全价指数上涨1.52%,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下跌0.47%,在收益率曲线上,二季度收益率曲线经历了由陡变平的变化。其中,二季度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3.74%的水平下行26个bp至3.48%,10年期金融债(国开)收益率从4.65%下行40个BP至4.25%。货币市场方面,二季度央行货币政策整体中性,资金面呈现总体宽松、时点性紧张的格局。其中二季度银行间1天回购加权平均利率均值在2.73%左右,较上季度均值上升5bp,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均值在3.39%左右,较上季度均值上升18bp。

 可转债方面,二季度中证转债指数下跌5.82%,一方面权益市场在贸易战及信用风险担忧下,二季度跌幅较大,另一方面市场整体估值中枢继续上移。个券方面,与权益市场风格一致,康泰转债、万信转债二季度分别上涨51.57%、23.38%,表现相对较好。从市场波动情况看,在供给端压力相对平稳的背景下,权益市场的高波动及结构性行情主导了转债价格的波动。往后看,虽然在潜在巨量的供给之下,估值短期仍难见系统性的提升,但当前市场转债的估值水平在历史上已经较低,具有一定的风险收益比,同时随着品种的持续丰富,市场结构性机会带来的择券空间将继续增加。

 从权益市场来看,二季度受信用风险事件持续发酵及贸易战的影响震荡下行,市场抱团医药消费等防御性板块的特征明显,市场风险偏好低迷,主要指数跌幅均在10%以上。

 3. 运行分析

 本基金在二季度延续单一沪市打新策略,积极参与沪市新股的网下申购,权益配置以低波动高分红大盘蓝筹为主,债券组合配置维持短久期的持有策略。由于二季度权益市场整体低迷,打新市值底仓拖累了净值增长,导致净值出现了回撤。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为止,季度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62%。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为止,季度内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62%。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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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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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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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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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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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2018年6月7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款用途不真实、贷款资金未按约定使用等情形,宁波银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甬银监罚决字〔2018〕1号)罚款人民币20万元。

 2018年1月4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2015年对底层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投前尽职调查严重不审慎,部分理财资金用于增资和缴交土地出让金,与合同约定用途不一致,上海银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沪银监罚决字〔2018〕1号)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2018年2月12日,招商银行因违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中国银监会对招商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银监罚决字[2018]1号)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基金管理人通过进行进一步了解后,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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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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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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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中银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中银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银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银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中银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供公众查阅。

 9.3查阅方式

 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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