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7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8-028)。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为支持公司转型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计划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6月19日期间,国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71.91万股,增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4,786.76万元。详见2018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030)。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8年7月18日,公司收到国资公司告知函,获悉国资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7月1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72.09万股,增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4,679.69万元。

 本次增持前,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438.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2%。本次增持后,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110.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2%。

 自披露增持计划至本次披露日为止,国资公司共增持公司股份累计1,344万股,占总股本2%,累计增持金额9,466.45万元。

 三、后续增持计划

 国资公司将在增持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的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国资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国资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公告。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