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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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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18-00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10日、7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10日、7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 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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