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锋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了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0万元新设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27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18-076)。
截止本公告日,新设全资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事宜,其《营业执照》相关基本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北京卫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DA4G2T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7层
5、 法定代表人:胡革伟
6、 注册资本:200万元
7、 成立日期: 2018年7月5日
8、 营业期限: 2018年7月5日至长期
9、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新能源汽车产业咨询;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