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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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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8-6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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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7月11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建锋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5)。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66)。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8-6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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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11日,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运营,同意继续与武汉海吉星其他股东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联投公司”)和深圳市豪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豪腾公司”)共同按出资比例为武汉海吉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申请的不超过24,9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其中,公司为武汉海吉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不超过10,209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武汉海吉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武汉海吉星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2、住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内

 3、成立日期:2011年8月1日

 4、法定代表人:余晖

 5、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互联网农产品销售及服务;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农产品检测服务;货运运输代理,仓储(危险品除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报关报检代理服务,商业信息咨询服务,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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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海吉星资产总额为102,221.88万元,负债总额为83,508.8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75,337.7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471.08万元,净资产为18,713.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69%;2017年度,武汉海吉星项目处于招商培育期,营业收入为240.35万元,利润总额为-8,533.67万元,净利润为-8,533.67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5月底,武汉海吉星资产总额为113,643.95万元,负债总额为98,251.2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74,247.1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7,304.10万元,净资产为15,392.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45%;2018年1-5月,武汉海吉星项目处于招商培育期,营业收入为74.47万元,利润总额为-3,320.54万元,净利润为-3,320.54万元。

 10、截至目前,武汉海吉星项目合计以32.62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提供最高额14,166万元的抵押保证向银行申请相关贷款。除此之外,武汉海吉星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武汉海吉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武汉海吉星另两名股东武汉联投公司和深圳豪腾公司共同按出资比例为武汉海吉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申请的不超过24,9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其中,公司为武汉海吉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不超过10,20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武汉海吉星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有利于支持武汉海吉星运营发展;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提供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武汉海吉星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为武汉海吉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支持武汉海吉星项目运营且风险基本可控;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8,495.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4%;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0,795.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8%,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8-6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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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下午15:00至7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64)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5)。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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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4: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

 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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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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