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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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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5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26号),对公司2017年年报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自查,并通知年审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现说明如下:

 1、年报披露,2016年11月,吴昊成为你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2017年你公司将东营宝莫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宝莫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宝莫(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子公司出售给原控股股东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处置投资收益6,948万元,2017年你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为-5,661.02万元,请补充说明:

 (1)上述股权出售依据的评估价格是否公允,投资收益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由于国际油价长期低位运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油气勘探开发业务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受到较大影响。为推动公司产业布局调整,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升经营效益,公司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东营宝莫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油气”)100%股权、宝莫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国际”)100%股权、宝莫(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莫”)100%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由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在本次评估工作中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分析、估算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处置日,宝莫油气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为7,738.45万元,处置对价9,687.98万元。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收取的对价与宝莫油气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差额在合并报表确认投资收益1,949.53万元;北京宝莫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为7,028.78万元,处置对价11,561.75万元。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收取的对价与北京宝莫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差额在合并报表确认投资收益4,532.97万元;宝莫国际(含锐利能源)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为6,703.01万元,处置价格8,169.66万元,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收取的对价与宝莫国际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1,466.65万元,同时转出其他综合收益-1,000.84万元,合并报表合计确认投资收益465.81万元。

 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认为,以上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要求。

 (2)上述股权出售是否对你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是否符合持续经营假设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出售上述股权,旨在推动公司产业布局调整,加快转型升级,通过淘汰、撤出不盈利项目,剥离低效益、非核心资产,缩减对外投资,提升经营效益,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成立二十年来,公司专注于油田和水处理用聚丙烯酰胺及相关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积累,具备了较强的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和市场服务能力,具有较大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同时公司熟悉各市场领域的技术需求和发展方向,是中石化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并与中石油、中海油及多家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宝莫品牌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作为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大力实施产学研结合,建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院士工作站、清华生物化学品联合研究中心、环境工程研究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等多个科研平台,形成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

 综上,公司认为上述股权出售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你公司与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你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详细计划。

 回复:

 公司与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

 在新时代改革新形势下,公司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和转型升级两条主线,积极把握变革大势,顺应发展要求,调整优化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提高主业发展质量,加快新兴业务发展,壮大业务规模;同时,通过引入具有竞争力强和盈利能力强的业务,不断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全力提升公司业绩,推动公司全面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

 2、报告期内,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38.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7.04万元,少数股东权益为-788.15万元,请结合你公司主要子公司的盈亏情况、持股比例等补充说明合并报表净利润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利润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宝莫国际、宝莫国际的子公司加拿大锐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利能源”)、宝莫油气、北京宝莫、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宝莫”)、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宝莫”)、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宝莫”)。公司为推动产业布局调整,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出售了宝莫国际、宝莫油气及北京宝莫三家全资子公司的全部股权。

 本期合并净利润38.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7.04万元,少数股东损益-788.15万元,主要原因是已处置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了本年度子公司处置前的经营亏损。报告期内,各公司的经营成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九条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第三十五条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转让宝莫国际100%股权,其子公司锐利能源报告期1-9月累计实现净利润-483.20 万加元,按25%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计算,应确认少数股东收益-120.80万加元,折合人民币-633.14万元。

 公司对广东宝莫原持股比例为60%。2017年10月31日,公司收购广东宝莫剩余40%股权,收购完成后广东宝莫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莫报告期内1-10月累计实现净利润-387.52万元,按40%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计算,应确认少数股东收益-155.01万元。

 综上,净利润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差异较大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第一至第四季度,你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124万元、10,420万元、3,927万元、18,5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117万元、-1,684万元、-2,881万元、2,021万元,请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收入构成、成本核算、期间费用等因素说明各季度收入、利润波动,各季度收入与利润情况不配比以及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以及扣非后净利润由亏转盈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第二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0,419.92万元,较第一季度增加2,296.25万元,同比增加28.27%;营业毛利1,454.71万元,较第一季度增加1,152.21万元,同比增加380.90%;主要是第一季度公司检修,产能未充分利用,造成第一季度产品单位成本较高;报告期第二季度计提税金及附加较第一季度减少631.56万元,同比减少123.67%,主要是公司在第一季度计提了税金及附加,在第二季度已根据实际情况转回;报告期第二季度发生销售费用337.55万元,较第一季度减少211.18万元,同比减少38.49%, 主要是支付的销售服务费;报告期第二季度发生管理费用1,251.26万元,较第一季度减少930.03万元,同比减少42.64%,主要是公司在第一季度发生的检修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报告期第二季度资产减值损失计提1,581.04万元,主要是公司在第二季度根据期末应收款情况计提坏账准备。综上,造成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第一季度增加1,432.26万元,同比增加45.96%。

 报告期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8,511.90万元,较第三季度增加14,584.55万元,同比增加371.36%,营业毛利3,949.54万元,较第三季度增加4,042.09万元,同比增加4,367.47%,主要是第三季度,在省内重要会议召开前后,公司多次计划性临时停工,产能未能充足利用,第四季度公司产量、销量增加;报告期第四季度产生税金及附加460.80万元,较第三季度增加379.34万元,同比增加465.68%,主要是第四季度销量较多并根据全年情况计提了税金及附加;第四季度转回资产减值损失1,870.57万元,较第三季度减少1,881.23万元,同比减少17,647.56%,主要是公司收回部分货款,冲回部分坏账准备。综上,造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第三季度增加4,901.65万元,同比增加170.14%。

 综上所述,各季度收入与利润波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是合理的。

 4、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中账龄为6个月以内、6个月至一年、1至2年、2至3年、3至4年的金额分别为11,237万元、180万元、851万元、553万元、932万元,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0%、5%、10%、30%、50%,报告期内共转回坏账准备1,514万元,请结合你公司信用政策、客户资信、期后回款情况,尤其是四季度新增客户资信和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本期及以前期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或未审慎计提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的销售政策为:对于信用良好的客户给予一定的账期,对于其他客户为款到发货。

 由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内部调整,2017年下半年,公司对中石化采油用聚丙烯酰胺的销售、结算,由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调整为中石化物资装备部。2017年第四季度,中石化物资装备部成为公司主要大客户之一。

 报告期,公司前五名客户包括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盛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这些客户资信较好,公司给予一定账期或欠款额度。而对于资信一般的客户,公司均要求对方款到发货。

 截止2018年4月20日(审计报告日),公司收到销售回款1.42亿元,其中,收回2017年末应收账款0.95亿元(含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回款0.77亿元)。

 近两年坏账计提与转回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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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表可见,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金额较大,主要是2016年末6个月至3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及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较多。

 其中:

 (1)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公司的境外客户巴斯夫。因前期公司与巴斯夫就质量标准产生争议,无法收回货款,故公司在2016年按相关应收款账面金额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2017年,公司与巴斯夫多次沟通最终达成共识,争议事项消除,双方已恢复正常合作并已收回前述货款;

 (2)2016年末6个月至3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天津博弘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弘”)款10,975.76万元,其2016年末账龄情况与坏账准备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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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博弘系公司子公司与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合资设立,其资金使用计划纳入大港油田预算,由大港油田统一安排。因受大港油田资金使用计划影响,2016年底公司应收天津博弘10,975.76万元销售款未及时收回。经公司积极协调,天津博弘承诺在2017年及时偿还货款。至2017年末,应收天津博弘销售款已基本结清。

 综上,公司对本期及前期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跨期或未审慎计提的情形。

 5、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4,503万元,计提跌价准备17万元,请结合存货构成、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走势等情况补充说明存货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1、公司报告期末存货构成

 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余额4,503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全部为公司产成品,主要为聚丙烯酰胺系列产品。本期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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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表可见,公司本期除油田用化学品2以外的主要产品毛利基本在20%左右,未出现减值迹象。油田用化学品2本期毛利率为-0.8%,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期末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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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田用化学品2发生减值原因是公司本期产量下降,产能未能充足利用,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加,造成油田用化学品2单位成本较高,经计算出现减值情形。油田用化学品2发生减值并非市场或工艺原因导致,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油田用化学品2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原材料,根据准则相关规定,因其主要产品未出现减值迹象,不存在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第十六条规定: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综上所述,公司对存货减值损失计提是充分的、合理的。

 6、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5,76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80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10,255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请你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要求,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主要业务盈利情况及前景、相关资产的市场价格、使用情况等补充披露你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测试的测算过程,并说明你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8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化学品销售量因出口量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减少,本部二分厂产能基本能满足市场需求,本部一分厂多为老旧设备,运营成本较高,暂停生产业务,进行检维修、研发试验等工作。基于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对一分厂生产线所属机器设备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二分厂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产出品市场价格及成本无重大变化,未出现减值迹象。

 对出现减值迹象的一分厂生产线,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了减值测试。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六条规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第七条规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第八条规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假设该生产线未来不再产生现金流量。因此,只需确定该生产线公允价值及处置费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即为可回收金额。

 由于以上设备多为老旧设备,没有销售协议且不存在活跃市场,公司按设备残值作为可回收金额,按历史处置费用占可回收金额的比例估计本期处置费用,计算出可回收金额并计提了减值准备。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初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10,255万元,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1,960.56万元,报告期末的在建工程为广东宝莫年产3万吨丙烯酰胺项目。近三年来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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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莫年产3万吨丙烯酰胺项目部分厂房及办公楼已在2017年完工,生产设备相继到货并准备安装调试,至2017年末,完工进度已达80%。该项目完工后并顺利达产后,将有利于公司壮大产业规模,扩大市场份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公司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7、报告期内,你公司参股公司东营力达医药有限公司亏损580.48万元、天津博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亏损2,993.07万元,你公司未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请补充说明参股公司亏损的详细原因,目前经营是否正常,并结合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的详细过程说明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1、东营力达医药有限公司的情况分析

 2017年,东营力达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达医药”)亏损580.48万元,主要原因是药用辅料生产厂房拆迁停产、创新药物普莱单抗研发项目中止,导致公司未能按计划运营。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一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一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公司实际出资金额2400万作为对价依据,将公司持有的对力达医药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一曜。

 力达医药出现亏损的原因及亏损金额符合现阶段经营状况。生物医药产业由于经营许可的审批周期较长,业务受政府监管部门政策影响较大,起步难度大,但形成一定的经营基础后,可实现盈利。

 2、天津博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分析

 2017年,天津博弘亏损2,993.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末公司新建生产线投入运营,天津博弘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为保障2017年天津全运会召开,公司计划性停工,全年开工率不足。

 天津博弘主营业务为聚丙烯酰胺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该公司在稳固既有市场的同时,秉承科技引领,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形成了不同领域的技术和产品储备,其中海上速溶聚丙烯酰胺已完成海上油田现场应用评价,低分高粘聚丙烯酰胺完成试注实验,高温抗盐驱油用聚丙烯酰胺PL-80完成海外油田先导实验。

 报告期内,天津博弘出现亏损的原因为偶发事项。随着新生产线顺利投产和国内外市场份额的逐渐扩大,天津博弘预计可实现预期经济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公司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对力达医药及天津博弘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8、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利息支出598万元,其中利息资本化453万元。请结合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情况说明利息资本化的依据、是否符合资本化的条件。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报告期,公司共发生利息支出597.79万元,其中公司子公司新疆宝莫利息支出488.50万元,为项目专项借款利息。

 2014年12月,新疆宝莫中标春风油田含油污水资源化处理站项目。为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满足项目资金需求,新疆宝莫与昆仑银行克拉玛依分行于2016年6月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10,000万,该借款系项目专项借款。2017年11月,项目运行成功。该项目自开工建设至成功运行未发生过中断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第五条规定: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第六条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后的金额确定。第十二条规定: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

 该项目于2017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新疆宝莫将2017年1-11月的借款利息453.14万元资本化,将12月借款利息35.36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符合准则规定。

 9、报告期内,你公司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销售量为28,925吨,同比下滑58.25%,同期你公司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营业成本中能源及动力成本为2,291万元,同比下降75.46%。请补充说明能源及动力成本下降幅度大于销量下滑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成本核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跨期确认问题。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燃料与动力是公司生产耗费的水、电、煤、天然气及燃料油。该部分成本全部由自产产品分摊。2016、2017年,公司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生产成本中实际发生的能源及动力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生产成本中能源及动力成本降幅较大的原因系2017年公司多次临时性停工,同时为满足客户需求,期间公司领用产成品重新混料后出售,该部分产品不产生能源及动力成本。

 公司年报中披露的能源及动力成本系为与销售口径一致,按当期实际耗用能源及动力成本占生产成本比例计算的营业成本中的能源及动力成本金额,营业成本还包括外购产成品销售的成本,与生产实际耗用的能源及动力成本存在计算口径上的差异。

 综上,能源及动力成本下降幅度大于销量下滑幅度系披露的口径不同造成,公司成本核算准确、完整,不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况。

 10、报告期末,你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预付款项金额为1,995万元,请补充说明上述预付款项产生的原因、是否符合商业惯例、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减值风险以及长期未结转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2017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2,985.17万元,其中账龄一年以上的预付款项1,995万元。一年以上预付款主要系公司2016年预付北京宙恒佳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宙恒佳”)聚丙烯酰胺采购款1,928.59万元。

 公司于2014年12月中标海外客户CAIRN INDIA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凯恩”)三次采油用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并与其签订了三年期框架协议。由于国际油价断崖式下跌,印度凯恩于2015年12月将三年框架协议变更为1年供货合同,在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签订了延期采购合同。中标后,公司产能不足以同时应对国内市场的增长和海外市场的集中采购。为保障合同履约的及时性,公司一方面加大生产力度,另一方面向市场其他供应商采购聚丙烯酰胺成品作补充。公司综合考量、科学评价长期合作伙伴,鉴于宙恒佳供货价格低于同期其他供应商(详见对照表)、供货质量稳定、供货模式灵活等因素,故将其确定为保障海外市场聚丙烯酰胺供应商之一,与其就后续聚丙烯酰胺采购事宜签订合同并预付采购款,报告期末,预付采购款余额为1,928.59 万元。

 ■

 印度凯恩合同执行期间,结合现场使用情况,为保障产品品质,维护品牌形象,稳固并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决定进一步提升印度凯恩聚丙烯酰胺产品标准。经与宙恒佳协商,该公司同意针对产品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期间暂缓供货。

 2017年2月印度凯恩再次实施三次采油聚丙烯酰胺招标项目,合同期限为三年,由于采购价格因素,公司未能中标。但鉴于当时国际油价持续低迷以及印度凯恩对前次招标合同执行期限进行过调整,公司认为印度凯恩存在对此次合同进行调整的可能,仍有短期内再次参与印度凯恩三次采油用聚丙烯酰胺项目竞标的机会;同时,经过前期质量调整,宙恒佳产品质量已达到公司的采购要求且具备价格优势;另外,多年合作以来,双方沟通顺畅并建立了较为稳固的诚信合作关系,故未终止合作。2017年末,公司海外市场仍未有明显突破,经双方沟通,同意宙恒佳以国内标准继续供应聚丙烯酰胺,并计划于2018年完成供货。公司期后已收到宙恒佳300吨聚丙烯酰胺并完成销售。

 综合以上,该预付款具备商业实质,符合商业惯例,公司认为该预付款不存在减值风险。

 11、报告期末,你公司账龄一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581万元,归类为单位往来的其他应收款为496万元,请补充说明:(1)上述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可回收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单位往来款项的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和性质,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

 回复:

 (1)公司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收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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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账龄超过1年的往来款,公司加强管理,加大催款力度。对账龄在3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往来款项,公司严格按照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计提坏账准备;对账龄在5年以上往来款项,公司按照100%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同时按照催款计划,进行催款。截止2018年4月20日,公司已收回往来款项100万元,根据催款计划,预计2018年末可收回400万元;投标保证金主要是公司为开拓市场,参加下游客户的招标会,按照协议支付投标保证金,公司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及时通知招标方退回保证金,截止2018年4月20日,公司收回投标保证金42.56万元,预计2018年年末可收回60万元。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上述往来款项不属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认为,上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公司单位往来款项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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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外部资金往来主要是公司供应商超过1年的材料预付款及三方抵账产生的款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况。

 12、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为6,218万元,你公司按款项性质列示为外部单位资金往来、关联单位资金往来、个人资金往来和其它,请以列表方式详细补充披露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形成原因、应付对象、款项性质、利息或费用支出情况等,并说明相关款项会计处理是否规范。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并说明《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中未体现相关款项的原因。请公司进一步核实相关文件是否存在需更正情况。

 回复:

 2017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6,218万元,其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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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一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公司实际出资金额2400万作为对价依据,将公司持有的力达医药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一曜。2017年12月,上海倬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倬铮”)代上海一曜向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因未提供相关受托支付法律文书,且力达医药工商变更未完成,公司需与上海一曜重新协商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并暂退回转让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公司将非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各项应付、暂收款按其他应付款核算,符合准则规定。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深圳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2006年第2号)的规定,经进一步核实,公司2017年其他应付款中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文件需更正的情况。

 13、报告期内,你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8亿元,较上年增长76%,请补充说明上述现金支出的详细构成情况、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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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754.13万元,较上年增长76%,详细构成情况见上表。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于9月份出售宝莫油气100%股权,宝莫油气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出售宝莫油气后,公司清偿了与宝莫油气往来款项7,500万元,该笔款项计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报告期内,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加拿大锐利能源管线漏油事故赔偿金”为346万元,占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33%,请补充说明该项赔偿金收入发生的背景以及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回复:

 2017年9月16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持有宝莫国际100%股权。2017年9月22日,公司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随即办理工商登记及董事变更事宜,相关公告详见2017年9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宝莫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45.98万元,其中“加拿大锐利能源管线漏油事故赔偿金”为345.08万元。2016年11月TCPL管道公司施工造成了锐利能源输油管线破裂、泄漏,锐利能源于2017年12月获得658,378加元(折合人民币345.08万元)损失赔偿。公司在2017年度报告中对该事项进行了相关披露。

 15、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85人,较上年下降4.49%,研发投入1,569万元,较上年下降40.14%,请说明你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下降比例大于研发人员下降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你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等。

 回复:

 在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国际油价大幅震荡等严峻的宏观形势下,为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平稳运行,公司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各项工作。其中,研发项目方面,经过系统的市场调研,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调整技术创新思路,计划性缩减研发项目支出,重点实施了2016年度延续项目和部分投入小、周期短、市场大、前景广的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共计10项,其中2016年度延续项目6项;人员方面,结合自身经营实际,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合理精简岗位配置,提升工作效率,其中针对研发人员,经过综合能力评定,减员分流4人。公司计划性缩减研发投入,压缩团队编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6、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要子公司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均为亏损,请详细说明上述子公司亏损的原因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扭亏措施。

 回复::

 广东宝莫、东营宝莫、新疆宝莫经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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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广东宝莫3万吨丙烯酰胺项目开始建设。至2017年末,项目建设已投入资金11,221.84万元,完工比例80%。报告期,广东宝莫亏损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未完工,未形成收入,且发生已竣工验收办公楼及厂房折旧费、职工薪酬等管理费用。广东宝莫将在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投产、早收益。

 报告期内,东营宝莫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确认天津博弘股权投资损益以及发生的期间费用。

 新疆宝莫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春风油田含油污水资源化处理站项目于2017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商业运营,产生的收益不足以弥补全年期间费用。

 东营宝莫和新疆宝莫将积极把握环保水处理产业黄金发展期,在做好春风油田含油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稳定高效运行的基础上,以打造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油田环保行业龙头为目标,深化产品技术研发,强化团队建设,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抓好示范项目建设和技术推广,推行BOO、BOT等一体化服务模式,实施项目复制,抢占市场,壮大产业规模。

 17、年报披露,你公司2017年预计负债为0元,2016年为1.35亿元,请补充披露2016年预计负债的内容以及2017年预计负债减少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原子公司宝莫国际的控股子公司锐利能源于2015年5月收购了位于加拿大阿尔伯特省中部地区Bashaw油区的在产油气资产,由此产生油气资产弃置费义务。公司对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油气资产弃置义务按现值提取矿区弃置费计入油气资产的成本,同时确认预计负债。截止2016年末,计提的预计负债为1.35亿元。

 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持有宝莫国际100%股权,宝莫国际及其控股子公司锐利能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锐利能源的预计负债随之转出。

 18、年报披露,你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化学品、环保水处理、油气勘探开发三个板块,请你公司结合各业务板块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披露不同板块的收入和成本确认会计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确认条件、确认时点、确认方法等。

 回复:

 公司化学品业务分油田用化学品和非油田用化学品,对油田用化学品——采油用聚丙烯酰胺,在商品发出并经购货方验收完毕,公司收到购货方出具的结算单后确认收入;对其他产品,在商品发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后确认收入。公司根据收入和成本配比原则,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在发出存货确认销售的当期,将已经销售存货的成本结转为当期营业成本。

 环保水处理业务主要是春风油田含油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产品水的销售。产品水通过管道输送至买方储罐,由卖方计量数量,月末根据双方核对一致且经业主检测合格后的产品水量确认收入。当期发生的材料费、人工、折旧、能源动力等确认当期成本。

 油气勘探开发业务主要是原油、天然气的销售。原油及天然气从油田通过指定的管道,运输到销售地,由买方计量数量,月末根据双方核对一致的结算量确认收入。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期的电费、燃料费、地面租赁费、矿权租赁费、维护维修费、井下作业、地产税、材料费、人工、折旧折耗、运输费等确认当期成本。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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