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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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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1月6日证监许可【2009】7号文核准,基金合同自2009年4月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4月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4月3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ZHANG 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清华大学法学博士。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王超(WANG Chao)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美国Fordham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主管,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

 宋福宁(SONG Funing)先生,董事。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首席产品经理。历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资金计划处副处长、资金业务部负责人、资金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资产管理北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先生于2015年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JING Xin)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MBA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Edward Radcliffe)先生,独立董事。法国INSEAD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在此之前,曾任英国电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中英商会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2.监事

 乐妮(YUE Ni)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分别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2006年7月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4.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王伟(WANG Wei)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工学硕士。2010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2月至今任中银美丽中国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中银中小盘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中银优选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中银智能制造基金基金经理。具有8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

 张琦(ZHANG Qi)先生,2011年9月至2015年5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俞岱曦(YU Daixi)先生,2009年4月至2011年9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志磊(LI Zhilei)先生,2009年4月至2011年10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30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15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5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陈洪源

 网址:www.boc.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联系人:王佺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联系人:姚健英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联系人:赵树林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联系人:刘军祥

 公司网站:http://www.hxb.com.cn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10)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李澎

 联系电话:61195566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李明霞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姚巍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4)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客户电话:0551-96518

 公司网站:http://www.huaans.com.cn

 1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站:http://www.zxwt.com.cn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

 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吴韵琪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1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郑效义、杨天枝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联系人:周一涵、吴琼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http://stock.pingan.com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罗苑峰

 客服电话:95565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刘佳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汤迅、侯艳红

 联系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2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徐小琴、肖克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蒋刻真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站:http://www.txsec.com或www.jjm.com.cn

 2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大厦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李红

 客服电话: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27)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胡星煜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2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张丽、李颖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http://www.guosen.com.cn

 2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罗春蓉、肖婷

 联系电话:010-65051166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公司网站:http://www.cicc.com.cn

 3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http://www.cindasc.com

 3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林晓东、王虹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3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张彤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http://www.bhzq.com

 3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武汉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客服电话:028-86712334

 公司网站:www.tfzq.com

 3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李航

 客服电话:400 818 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3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3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唐湘怡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3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3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3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邱湘湘

 网址:www.yingmi.cn

 4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联系人:陈孜明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并经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参见发售公告)。

 场内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五.基金名称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依托中国良好的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和资本市场的高速成长,投资于能够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在所属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投资人寻求中长期资本增值机会。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各类有价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待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后,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集中在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股票,即:在行业内居于龙头地位、在生产、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比较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层优秀的企业。投资于该类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20-70%,持有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贯彻“自上而下”的策略,根据全球宏观形势、中国经济发展(包括经济运行周期变动、市场利率变化、市场估值、证券市场动态等),对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类资产类别间的配置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风险的评估和建议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战略性资产类别配置的决策将从经济运行周期的变动,判断市场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盈利变化等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类别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通过战略资产配置决策确定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类别间的比例,并参照定期编制的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数量分析模型,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管理部的研究成果对资产类别配置决策具有重要的提示作用,并可提高资产类别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本基金同时还将基于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动态变化,通过策略性资产配置把握市场时机,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20-70%,持有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2、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细分行业进行分类、排序和优选。通过对全球经济和产业格局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取向、国内产业结构变动进行定性分析,把握行业基本面发展变化的脉络,评估行业的相对优势,从而对行业进行优选。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根据行业的规模与增长、盈利情况、技术进步等定量指标,结合估值水平、资金流向等市场因素,运用数量化模型对各细分行业进行评估、排序和筛选。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的判定标准包括:

 1)领先的财务指标:具有稳健的财务状况,主营业务收入、市场占有率、ROE、EBITDA等指标在细分行业排名前50%;

 2)较强的企业竞争力:公司在市场竞争环境中具有核心竞争力;

 3)可持续发展的公司盈利模式:上市公司在生产方面具有完善的产品线、生产规模的行业占比高;在市场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拥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先进的营销模式;在技术方面拥有领先的技术、强大的研发和创新能力;

 4)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信息透明、公平对待小股东、具有高素质的优秀管理团队、有效的激励机制等。

 本基金将运用公司研究开发的行业领先评估系统,采用数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筛选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细分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且财务健康、具备长期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并通过严格的基本面分析、调研和价值评估作进一步论证,选择市场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

 1)行业领先评估系统筛选

 在筛选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时,本基金首先运用定量分析进行初选。

 (1)本基金按照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将全部A股细分到第四级,然后按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ROE、EBITDA、市场占有率等财务指标由高到低排序,每个细分行业内截取财务指标排名前50%的上市公司。通过对财务指标的综合分析,选出各细分行业内的地位突出的上市公司。

 (2)然后,本基金运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数量选股模型,通过对增长性指标、估值水平指标、盈利质量指标、趋势性指标以及市场预测数据等一系列量化指标的筛选,建立初选股票池。

 其次,在此初选股票池基础上,本基金从四个方面系统地对上市公司的行业领先能力进行定性评估,目的是集中跟踪各行业中最具竞争力的领先企业。主要定性分析指标包括:

 (1)行业基本特点:通过深入分析行业增长的驱动因素,寻找在这些驱动因素作用下能够继续保持或者能够获得行业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

 (2)公司竞争力:运用波特竞争力五要素分析体系分析上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公司的盈利模式:通过对上市公司盈利模式的分析,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市场等方面的进行深入研究,评估上市公司是否在行业的具有持续领先能力。

 (4)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财务的透明度、企业管理中的独立性、管理层的素质、企业政策推行的稳定性、对小股东的公平性等。

 2)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评估

 对于经过行业领先评估系统筛选出的股票,本基金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营运和盈利状况进行一系列价值分析,以决定其内在的价值和可能回报,其目的在于确定每股的最终目标价格。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绝对估值法,如现金流折现模型,红利折现模型等,和相对估值法,如市盈率,市净率等。

 3)构建股票组合并进行持续的评估。

 经过以上程序的精选,本基金管理人将选择具有行业领先地位、估值合理并且具有明确的盈利增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对个股持续的跟踪和评估,对组合进行持续的维护。

 4、债券资产管理

 债券组合的构建主要通过对GDP增长速度、通货膨胀的变动趋势分析、货币政策的变化,判断未来利率走势,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并通过债券类别的配置、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交易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水平,同时适当利用由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分割而形成的无风险套利机会进行套利。

 在单个债券品种的选择上严格控制信用风险,以流动性、安全性为原则选择优质债券。

 5、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基金经理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6、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操作将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结合本基金的需要进行该产品的投资。

 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限量投资、关键变量估值、趋势投资策略、优化组合策略、获利保护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沪深300指数×65%+中证国债指数×35%

 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主要原因:

 1、该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其样本包括中国A股市场中市值最大和最具流动性的股票;

 2、该指数的编制方法透明度高;

 3、该指数市场覆盖率高,截止2006年底,该指数的总市值覆盖率约为70%,流通市值覆盖率约为59%,具有较好的市场代表性。自发布两年多以来,沪深300指数与上证综指和深证综指的日相关系数分别达到97%和98%,能充分代表两市股价变动情况。

 4、该指数自发布以来,总体波动性较低,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十二.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证券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十三.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6月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十五.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

 注1:就场外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会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进行更新;

 (二)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五)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六)在“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及《基金合同》,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七)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八)在“其他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九)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参照基金管理人2018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对招募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进行更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中银广利混合A 2018年6月5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086元,中银广利混合C 2018年6月5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08元,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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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6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8年6月15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

 关于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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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9日,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均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

 2018年6月20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

 中银腾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6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8年6月15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

 关于中银腾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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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9日,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均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018年6月20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

 中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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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中银新财富混合A 2018年6月5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237元,中银新财富混合C 2018年6月5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157元,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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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6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8年6月15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

 关于中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9日,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均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018年6月20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

 中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6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8年6月15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

 关于中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9日,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均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018年6月20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6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8年6月15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

 关于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9日,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均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018年6月20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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