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5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3日在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林祥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长城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二)审议通过《长城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三)审议通过《长城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长城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发表的《关于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4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5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先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长城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5 月 4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9号《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380万元变更为1784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3380万股变更为1784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根据公司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次拟修订内容如下:

 ■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5 月 4日

 证券代码:603897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短期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9号《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6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76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26.0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337.53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8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

 截止2018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

 【注】上述专户募集资金中含部分已发生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短期产品。

 1、投资目的

 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短期金融机构产品。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投资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所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短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所投资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另外,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与募投项目计划相匹配的保本型短期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理》等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金融机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城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收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5、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5 月 4日

 证券代码:603897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3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法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近日,该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湖州市南浔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登记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2B4DLG2A

 名 称: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长城大道1号8幢

 法定代表人:顾林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异形线材的生产、加工、销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月 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