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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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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18-042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结果情况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对上海时空五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时空”)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公告。上海时空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61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43%。

 截至2018年5月3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在此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上海时空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情况

 2018年5月3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时空《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海时空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形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61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4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上海时空五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时空持有公司股票4,5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9%;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上海时空五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2016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61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43%;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7)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上海时空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上海时空承诺:自限售期届满后1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的80%,限售期届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股份可达到所持发行人股份的100%。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时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海时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上海时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海时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上海时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18-043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收到股东平潭富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富融”)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对平潭富融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公告。平潭富融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226,2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7%。

 2018年5月3日公司收到平潭富融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潭富融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

 二、终止股票减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信心,平潭富融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

 3、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平潭富融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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