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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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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8-045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公司年报审计意见、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经营状况及财务相关问题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意见

 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无法取得相关重要事项的关键资料和审计证据,且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此,请上市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1.年报披露,公司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等公司的40.19亿元共37笔债务提供担保,该等债务已涉诉而因此确认预计负债16.63亿元。会计师未能获取与该等担保事项相关的文件或资料,包括对外担保清单、担保合同或协议、法院诉讼文书等。(1)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对外担保的担保范围、担保金额及其担保方式,自查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担保事项;(2)总体预计负债计提比例为41.38%,请分别针对所有未决诉讼及仲裁,列表说明个案计提比例及计提依据;(3)补充披露债权人情况,债权人为企业的补充披露相关股东和最终控制方信息,明确相关自然人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潜在关联方。

 2.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包括北京五洲博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博通)4.77亿元,为一年以内发生的往来款,现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师未能获取与该款项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发出的询证函未收到回函且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无法实施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1)结合五洲博通的业务模式和主要产品等,请具体说明公司与五洲博通的业务往来、其他应收款产生的原因及经济实质;(2)公司对五洲博通4.77亿元应收款的账龄为1年以内,请补充说明坏账计提比例100%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披露五洲博通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明确相关人员及董监高是否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及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如有,请具体说明。

 3.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完工进度确认了智能交通业务营业收入2.99亿元、营业成本 2.37 亿元。会计师未能获取与该收入及成本确认相关的信息与资料,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请补充披露公司智能交通业务的经营和盈利模式,相关生产销售业务流程;(2)针对性披露智能交通业务的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相关会计政策;(3)近三年智能交通业务主要项目和收入确认情况,包括具体项目每年确认的收入、成本和相关完工进度、合同总收入、办理结算的情况,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为0元的原因等;(4)补充披露智能交通业务前五大客户名称和销售金额,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5)以往年度相关业务与2017年度是否存在业务模式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差异,是否存在重大项目的影响等;(6)请会计师结合近三年对该业务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资料等,说明本期对其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

 4.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对无形资产计提了1.51亿元的减值准备,会计师未能获取与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相关的信息与资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未明确计提减值的相关无形资产明细。请公司结合历年来的资产状况、各业务条线经营状况和相关无形资产明细等,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无形资产大额计提减值的明细、原因及合理性。

 5.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度亏损24.8亿元,期末净资产为7.06亿元,诉讼事项导致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持子公司股权、多处房产被冻结,且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尚无定论,会计师认为公司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多项重大不确定性。(1)请补充披露公司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及房产等被冻结对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2)请补充说明公司就上述冻结事项的应对措施,如何稳定日常生产经营。

 二、关于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6.内控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公章使用登记簿未连续编号,部分用章登记未经审批,部分用章未在登记簿中登记。请补充披露:(1)公司此前沿用的公章管理规则及流程,出现前述公章使用缺陷的原因;(2)公司就前述公章使用缺陷采取的改进措施。

 7.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补充披露公司就违规担保事项的情况梳理、当前进展及整改措施。

 三、经营状况及财务相关问题

 8.年报披露,公司本年度主要控参股公司运营状况均堪忧。其中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和沈阳亿阳计算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全资子公司资不抵债,且本年度净利润为负。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北京唯家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连续两年资不抵债、北京恒通安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告期末资不抵债。此外,两控股子公司均连续两年亏损。请补充披露:(1)上述七家子公司从事的具体业务和盈利模式,资不抵债以及持续亏损的原因;(2)上述七家子公司主要流动资产及负债的构成;(3)相关子公司资不抵债的现状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负面影响,维持正常运营的资金来源;(4)在上市公司基本户被冻结的情况下,母公司如何支持相关子公司正常运营,若其运营受限可能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关风险应对措施。

 9.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计算机与通信分部、智能交通分部、电子商务分部分别亏损4.20亿元、3.48亿元、245万元;2016年公司三个分部营业利润分别为8422万元、3365万元、28万元;2015年公司计算机与通信分部营业利润为1.91亿元,智能交通分部、电子商务分部分别亏损1.08亿元、15万元。(1)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三个分部均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市场环境、经营成本等要素,补充说明三个分部近三年营业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

 10.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营业收入为7.62亿元,营业收入占比高达57.56%,为公司主要业务,且毛利率高达82.93%。成本分析表显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本构成项目为外包服务采购。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业务的具体业务和盈利模式,相关生产销售流程,相关业务的经济实质;(2)请详细披露与主要客户以及与外包方的协议情况和主要条款;(3)公司采购的外包服务的服务对象,是向公司客户直接提供服务还是向上市公司提供服务,若均存在请明确具体金额;(4)请披露该业务主要客户和主要外包方,核实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等存在潜在关联关系;(5)请结合业务模式、上下游情况、主要技术、市场环境、主要客户等要素,补充说明公司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保持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6)请结合采购外包服务和具体生产模式,补充披露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维持客户稳定的措施,针对性说明该业务模块收入确认采用的会计政策、原因及合理性;(7)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1.年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期初余额20.15亿元,期末余额12.98亿元,其中9.08亿元受司法冻结限制,计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时,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下各项费用和往来款项大幅上升,其中往来款项由期初的2200万元上升至4.85亿元,请补充披露:(1)相关司法冻结资金所在账户、目前的控制权人和资金现状;(2)对司法冻结资金采用上述会计处理的原因及合理性;(3)本期往来款项的明细,交易对手方和发生原因,本期大幅上升的原因,相关对手方中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董监高的关联方;(4)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2.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486名,占公司总人数的86.08%。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软件著作权31件,无新增发明专利。成本分析表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的成本构成项目全部由第三方软硬件采购、外包服务采购构成,与公司高比例研发人员的情况不甚匹配。(1)公司研发人员比例较高,请说明公司对研发人员的界定方式,量化说明研发人员的学历层次、工作年限及近三年变动情况;(2)请公司结合业务模式、研发成果、经营考虑等要素,补充说明在拥有大量研发人员的情况下,主营业务采用大量第三方软硬件采购、外包服务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13.2015年至2017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6189万元、7532万元、2999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5.17%、5.66%、2.26%,资本化比例分别为82.81%、89.07%、47.31%,资本化比例较高。前期有媒体报道称公司研发费用高度资本化疑粉饰业绩,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表说明近三年来研发费用的明细及所对应的业务领域;(2)研发费用资本化政策,以及近年来高比例资本化的原因;(3)近三年来公司相关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应用产品、项目进展和拟达到的目标,是否符合资本化政策,并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4)结合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等要素,进行同行业比较分析;(5)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4.年报披露,2017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12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8.64%,而2015年、2016年应收账款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61%、41.15%。其中,2017年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10亿,已100%计提坏账准备。(1)请结合公司的业务模式、议价能力、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2)请补充披露2017年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欠款方明细,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3)请补充披露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欠款方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名称、金额,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4)请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15.年报披露,2017年账龄3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9442万元,已100%计提坏账准备。(1)请结合公司的业务模式、议价能力、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补充披露2017年账龄3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形成的业务背景,以及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2)请补充披露公司近三年其他应收账款欠款方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3)请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16.年报披露,2017年账龄3年以上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733万元,预付对象期末余额前五名合计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49.28%,较为集中。(1)请公司按预付款项的用途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所有预付款项的构成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形成账龄3年以上的预付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2)请具体列示报告期内新增预付款项的对象、金额和用途,并明确预付对象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3)请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17. 年报披露,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本期增加了东华光普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300万元、北京易联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11万元。(1)请公司补充披露新增前述两项金融资产的具体发生时点、交易对方和交易目的;(2)本期公司处置北京易联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7%的股权,处置后仍持有 10%股权,请补充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方式,上述处理是否符合相关会计政策。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4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1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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