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37版)
(一)网上开户与交易
1、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1)开户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2)认购受理时间:2018年5月18日9:30至2018年6月14日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24小时服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上的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和开户及交易演示,办理相关开户及认购等业务;
3、网上交易网下汇款方式资金划拨
网上交易客户通过国投瑞银网上直销系统下单,采用网下汇款方式购买基金时,需按时足额将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01100050013017
4、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或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投资人采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将不能办理转托管转出业务。若网上交易有关规定及业务规则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采用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办理系统内转托管时,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做出调整并及时公告。
(二)其他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直销柜台
1、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1)开户受理时间:工作日 9:30至17:00。
(2)认购受理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14日9:30至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金融机构应出示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金融机构需提供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和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3)办理本基金业务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4)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签署一式两份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服务协议书》;
(8)《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9)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注:上述第(6)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购/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直销开户业务详情请联系直销柜台咨询 。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需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0000324192001402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3247
在办理汇款时,请机构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认购资金汇出账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投资者名称一致;
(2)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4)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二)其他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收
1、投资人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人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在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设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电话:(0755)83575992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电话:(0755) 83575992 83575993
传真:(0755) 82904048
联系人:杨蔓、贾亚莉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596688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站:www.boc.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54660501
客服电话:95021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李珍珍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6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6)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 陈超
联系人:江卉
电话:010-89189288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网站:http://fund.jd.com/
(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号德力西大厦1号楼19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电话:(0755)83575836
传真:(0755)82912534
联系人:冯伟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高鹤
联系人:昌华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