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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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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8-018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日15:00-2018年5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伟林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下表中股东类别项下全体股东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注:议案7《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代表股份数175,808,982股已回避表决。

 议案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属特别决议案,采用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应、杜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8-019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18年5月3日在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4月27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苏中俊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总经理魏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于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选举魏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由张伟林、毕胜、魏雪峰、向青、田文全、李定清、刘伟组成,张伟林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董事简历:

 魏雪峰:男,48岁,大学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汽摩漆车间副主任、工艺技术部部长、技术开发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代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8-020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处置预案》的规定,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期间,财务公司出现《处置预案》第七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同时公司应当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处置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13年2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敬请投资者查询。

 一、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财务公司《关于对单一股东贷款超过其出资额的函》,称“为了降低化医集团的资金成本和资产负债率,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置换原在各商业银行的高息借款和解决企业的流动资金,财务公司今年增加了对各成员单位贷款发放,包括对股东单位发放贷款。所发放的贷款严格按贷款审批流程规范操作。2018年4月28日,财务公司的股东紫光化工在财务公司借款7,000万元,贷款余额2亿元。上述贷款的发放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及相关规定,风险可控。”

 截止2018年4月28日,财务公司股东长风化学、建峰集团、紫光化工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高于其出资额,其中:

 (1)长风化学对财务公司出资额1,500万元,贷款余额4,500万元;

 (2)建峰集团对财务公司出资额5,000万元,贷款余额15,000万元;

 (3)紫光化工对财务公司出资额5,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0万元。

 按照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处置预案的规定,此事项符合上述预案第七条第(五)款“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589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12月15日领取《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9H250000001),2010年 12月22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656440067)。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其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出资人民币 3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6.53亿元,负债总额36.02亿元,所有者权益10.51亿元,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1.92亿元,缴存比例7%,存放同业款项余额11.07亿元,吸收存款35.87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30.16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7亿元,净利润1.15亿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18年3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9.29亿元,负债28.54亿元,所有者权益10.74亿元,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1.88亿元,缴存比例7%,存放同业款项余额6.65亿元,吸收存款28.41亿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36亿元,净利润0.2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贷款单位的财务状况及股权结构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紫光化工资产总额136.66亿元,负债总额115.27亿元,所有者权益21.39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9亿元,净利润1.25亿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18年3月31日,紫光化工资产总额137.80亿元,负债总额115.99亿元,所有者权益21.81亿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59亿元,净利润0.42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18年3月31日,化医集团持有紫光化工40.69%股份。

 四、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处置情况

 公司在收到财务公司《关于对股东贷款情况的说明》及《关于对单一股东贷款超过其出资额的函》后,领导小组按照《处置预案》的规定向本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五、财务公司情况说明和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意见

 同日财务公司提供了《关于对股东贷款情况的说明》(说明如下):

 “根据成员单位申请,我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信贷调查、风险审批、信贷委员会审议、落实担保等信贷审批流程,对紫光化工于2018年4月28日,发放流动资金贷款7,000万元,期限12个月,上述贷款均由化医集团提供全额担保。截止2018年4月28日,化医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15.74亿元,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16.02亿元。上述贷款的发放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及相关规定,风险可控。”

 领导小组认为:财务公司根据银监会的相关管理办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并按银监会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义务,符合深交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发放的贷款有落实担保措施,不会影响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安全。

 公司将持续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信息,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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