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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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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29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3日(星期四)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日至5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月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日15:00 至2018年5月3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丛强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5,153,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51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7,484,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84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7,66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669%。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0,279,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699%。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宋文山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孟红女士代为出席,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5,15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5,15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5,15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147,933,796.8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793,379.68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7,396,689.8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61,892,823.84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7,636,551.13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65,712,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00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3,142,480.4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65,15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0,279,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5,15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5,15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65,15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1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72,414,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2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59,822,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3公司与山东宝岩电气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72,414,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4公司与山东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72,414,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5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72,414,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6公司与威海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72,414,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7公司与威海北洋幸星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72,414,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8公司与威海北洋光电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72,414,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9公司与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65,15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10公司与威海新北洋正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61,103,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11公司与上海澳林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65,15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12公司与北京华信创银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65,15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13公司与厦门市益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65,15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14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62,572,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15公司与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30,933,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15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0,279,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15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0,279,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丛强滋先生、陈福旭先生、曲斌先生、宋森先生、荣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1、选举丛强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8,150,25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08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23,276,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4.624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2、选举陈福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8,150,19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08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23,276,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4.624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3、选举曲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8,150,19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08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23,276,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4.624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4、选举宋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8,150,19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08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23,276,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4.624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5、选举荣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8,150,19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08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23,276,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4.624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宋文山先生、李军先生、曲国霞女士、姜爱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宋文山先生、李军先生、曲国霞女士、姜爱丽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1、选举宋文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8,150,25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08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23,276,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4.624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2、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8,150,19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08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23,276,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4.624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3、选举曲国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8,150,19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08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23,276,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4.624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4、选举姜爱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8,150,19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08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23,276,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4.624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涛先生、刘俊娣女士、徐晓东先生、拾以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邱林先生、袁勇先生、丛培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1、选举王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8,150,25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082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2、选举刘俊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8,150,19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082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3、选举徐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8,150,19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082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4、选举拾以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8,150,19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082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廉洁律师、顾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30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8年5月3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六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独立董事宋文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授权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代为出席并根据授权委托书行使表决权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会议由丛强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丛强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陈福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丛强滋

 其他委员:陈福旭、宋森、荣波、宋文山(独立董事)、李军(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曲国霞(独立董事)

 其他委员:宋文山(独立董事)、姜爱丽(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宋文山(独立董事)

 其他委员:李军(独立董事)、姜爱丽(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姜爱丽(独立董事)

 其他委员:曲国霞(独立董事)、曲斌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姜天信先生、许志强先生、荣波先生、张永胜先生、孙建宇先生、徐志刚先生、秦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荣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王春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荣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电话:0631-5675888、0631-5675777

 传真:0631-5680499

 电子邮件:snbc@newbeiyang.com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小利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康志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电话:0631-5675888、0631-5675777

 传真:0631-5680499

 电子邮件:snbc@newbeiyang.com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相关人员简历:

 一、 总经理简历:

 宋森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清华大学EMBA硕士学位。曾任山东省昌乐县宝石城实业公司部门经理,山东三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北洋集团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程序设计员、项目管理部副经理,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新北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新北洋董事、总经理。

 宋森先生持有公司2,580,6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宋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姜天信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清华大学EMBA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北洋集团工程师,新北洋结构研究室主任,技术开发部副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兼研发部部长。现任新北洋常务副总经理。

 姜天信先生持有公司1,468,5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姜天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许志强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青海建筑总公司技术处工程师,青海电力研究所情报室工程师,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地球化学研究室工程师,北洋集团进出口部副经理、经理,新北洋国外市场部部长、海外市场营销总监、海外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新北洋副总经理。

 许志强先生持有公司170,0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许志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荣波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曾任公司研发部行政助理、项目管理部副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北洋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荣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荣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永胜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北洋集团研发工程师、销售业务经理,山东三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大区经理,北洋集团销售副经理,新北洋国内行业客户部部长、国内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战略客户部主任、市场总监。现任新北洋副总经理。

 张永胜先生持有公司444,208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永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建宇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新北洋固件研究室副主任,新北洋研发部副总工,国内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兼市场部部长,诺恩开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新北洋生产制造中心副总经理兼采购部部长,战略采购中心总经理兼采购总监,新北洋总经理助理兼战略采购中心总经理、交付中心总经理。现任新北洋副总经理。

 孙建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孙建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志刚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曾任新北洋技术中心总工办总工助理,技术中心研发部副部长,苏州智通副总经理,荣鑫科技副总经理,新北洋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北洋副总经理。

 徐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徐志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秦飞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山东三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新北洋国内销售中心业务二部副部长,业务三部部长,国内销售中心副总经理,国内销售中心总经理。现任新北洋销售总监兼国内销售中心总经理。

 秦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秦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春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兴威通信传输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北洋集团工程师,新北洋副总工程师。现任新北洋总工程师。

 王春涛先生持有公司304,0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春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 董事会秘书简历:

 荣波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曾任公司研发部行政助理、项目管理部副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荣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荣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荣波先生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四、 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杨小利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三星电子(山东)数码打印机有限公司经营支援IS科科长,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杨小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为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杨小利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康志伟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入职本公司,曾就职于公司国内营销中心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苏州智通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康志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康志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康志伟先生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3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5月3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五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由邱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邱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4日

 相关人员简历:

 一、 监事会主席简历:

 邱林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威海无线电三厂供销科长,北洋集团威海灯管厂办公室主任、书记、厂长,北洋集团照明分公司经理,北洋集团设备仪器厂书记、厂长,北洋集团副总经理。2002年12月就职于新北洋,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制造事业本部部长。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邱林先生持有公司2,828,5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邱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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