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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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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8-058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收到董事夏予柱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夏予柱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75,88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夏予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二、 股份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3、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 减持期间如遇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5、 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

 ■

 三、 股份限售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 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作为公司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夏予柱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上述承诺已于2010年12月2日履行完毕,夏予柱先生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 股份限售承诺

 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夏予柱先生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予柱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夏予柱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 备查文件

 夏予柱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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