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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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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8-04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现金选择权代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现金选择权代码分配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第三条第(一)款为:

 “三、现金选择权的基本条款

 (一)现金选择权的代码及简称

 代码:038028”

 现更正为:

 “三、现金选择权的基本条款

 (一)现金选择权的代码及简称

 代码:038029”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8-042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由于本公司股票目前交易价格高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

 重要提示:

 1、南山控股换股吸收合并深基地的方案已经南山控股于2016年8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南山控股于2017年8月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本次交易有效期,并于2018年2月1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339号批复,本公司将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314)将自2018年5月10日开始停牌,此后南山控股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2018年5月9日为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

 3、为充分保护南山控股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拟于现金选择权派发日(日期另行公告)向南山控股除中国南山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选择权,并由中国南山集团担任南山控股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在南山控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可以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自行选择以其持有的南山控股股票以5.43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同时,行使南山控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到相关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的名下,该等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无权再就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向南山控股或任何同意换股吸收合并的南山控股股东主张权利。

 4、截至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如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已提交本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则于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

 5、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应于现金选择权登记日收市前及时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否则将不予派发现金选择权。

 6、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申报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日另行公告)内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按照5.43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中国南山集团。其中:

 (1)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被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本公司股份,其合法持有人已向本公司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及其他依法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无权行使现金选择权。

 (2)已提交本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南山控股股份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

 (3)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及时办理提前购回手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

 7、2018年5月2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5.71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5.16%,标的股票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约定价格溢价比未超过50%。同时,本次现金选择权所含权利的Delta值的绝对值未低于5%,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2011年修订)》,本公司将采用交易系统方式提供现金选择权(系统申报时显示为“现金选择权”业务)。

 8、截至2018年5月3日,南山控股股票收盘价为5.64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3.87%。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9、本提示性公告仅对本公司股东现金选择权派发具体安排及申报行权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刊登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一、释义

 本公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的含义如下:

 ■

 二、有权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东

 本次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为除中国南山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全体股东,本公司拟于现金选择权派发日(日期另行公告)向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派发现金选择权。

 截至现金选择权登记日,如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已提交本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则于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

 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应于现金选择权登记日收市前及时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否则将不予派发现金选择权。

 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在申报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日另行公告)内履行有效申报程序的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可以按照本公司的规定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三、现金选择权的基本条款

 (一)现金选择权的代码及简称

 代码:038029

 简称:南山NSP1

 (二)现金选择权的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代码:002314

 标的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三)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方式

 现金选择权的派发以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的证券账户在各个交易单元持有的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数量派发。

 1、现金选择权将以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为单位派发。

 2、如果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的证券账户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交易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且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均持有本公司股票,则现金选择权的派发以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该股东的证券账户在各个交易单元持股数量,按照持股数量大小排序依次派发,直至实际派发数量等于该股东应享有的现金选择权数量。

 (四)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比例及数量

 南山控股股东所持每1股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将获派1份现金选择权。

 (五)现金选择权的上市安排

 不上市交易。

 (六)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比例

 行权比例为1:1,即现金选择权持有人每持有1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现金选择提供方出售1股本公司股份。

 (七)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5.43元/股。

 (八)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方式

 采用交易系统申报的方式。

 (九)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

 申报日(申报日为五个交易日,申报日时间另行公告)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十)到期后未行权权利的处置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后,未申报行权的现金选择权将予以注销。

 四、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

 (一)行权确认(系统申报时显示为“现金选择权”业务)

 在交易系统申报期间,有权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份托管的会员单位提交行权申报指令。

 行权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现金选择权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营业部识别码、行使现金选择权份数等内容,并按照深交所规定的格式传送。

 行权申报指令在当日竞价交易时间内可以撤销。

 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S日接收的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S日日终进行清算,并在S+1日交收时点按照逐笔全额非担保的原则进行交收。

 (二)行权前的确认事项

 1、符合条件的股东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

 2、在申报现金选择权行权前,有权股东应当确认其拟行权的数量不超过其证券账户中拥有的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且证券账户中有足额的本公司股份。如被冻结或质押股份的持有人拟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应于申报前解除冻结或质押。如果有权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该有权股东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如果有权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等于或小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申报的现金选择权数量。

 3、除司法强制扣划以外,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不得再行转让或在其上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已申报行使的现金选择权自司法扣划发生时起无效。

 4、已提交本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南山控股股份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

 5、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及时办理提前购回手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

 6、现金选择权将以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为单位派发。如果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期间(日期另行公告)进行转托管等可能导致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证券账户托管交易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变更的行为,将可能导致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无法行权,因此特别建议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在上述期间避免转托管等可能导致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证券账户所在交易单元变更的行为。

 (三)行权期间股票交易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本公司股票停牌。

 (四)行权结算的具体流程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交易系统申报期间的任一交易日S日,根据深交所S日收市后发送的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记录,对当日行权申报进行有效性检查和逐笔清算,并将清算结果通知公司和各股东所在的结算参与人。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S+1日最终交收时点16:00点,根据S日的清算结果,对S日的行权申报进行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具体过程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申报顺序检查对应投资者账户内可用现金选择权和可用行权股份是否足额,以及上市公司行权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内可用资金是否足额。上述证券和资金均足额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现金选择权行权交收。

 (五)申报期满后,有权股东证券账户中未行权的现金选择权将予以注销。

 (六)费用

 有权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方式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所产生任何费用自行承担。

 五、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及其履约能力

 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山集团,中国南山集团具有较强的财务实力以及资金筹措能力,具备提供现金选择权的履约能力。

 六、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时间安排

 ■

 七、关于有权股东相关权利的说明

 虽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为有权股东提供了现金选择权,但并不意味着强制有权股东必须接受本公告中的行权价格并相应申报股份,有权股东可以选择按本公告中的价格将相应股份转让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或者选择继续持有南山控股股份。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启盟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卓越后海中心1801号

 邮编:518054

 联系电话:0755-33372314

 传真:0755-3330071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8-043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339号文核准,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控股”或“本公司”)将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基地”、“深基地B”)。

 2、为充分保护本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由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南山集团”)担任本公司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9日,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截至2018年5月3日,南山控股股票收盘价为5.64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3.87%。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314)将自2018年5月10日开始连续停牌,此后南山控股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

 4、南山控股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吸并方和换股实施方,将通过证券转换方式对投资者持有的深基地B股份进行换股。“证券转换”是指对投资者持有的深基地B股份按照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成相应数量的南山控股股份。在完成证券转换后,南山控股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初始登记工作。

 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

 南山控股拟以发行A股股份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深基地,即南山控股向深基地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深基地B股股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深基地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南山控股将承继及承接深基地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本次合并中,南山控股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6.48元/股。综合考虑历史股价、经营业绩、市值规模以及可比公司股价等因素,经公平协商,最终确定南山控股的换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南山控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83元/股。经2016年6月23日、2017年7月21日分红除息实施后,南山控股换股价格调整为5.43元/股。

 本次合并中,深基地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6.62港元/股。综合考虑历史股价、经营业绩、市值规模、同类交易溢价率等因素,经公平协商,深基地股东的换股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给予40%的换股溢价率确定,即23.27港元/股。采用B股停牌前一交易日即2016年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 港币=0.8403人民币)进行折算,折合人民币19.55元/股。

 根据上述换股价格,深基地股份与南山控股股份的换股比例为1:3.6004,即每 1股深基地B股股票可以换得3.6004股南山控股股票。计算公式为:每1股深基地B股股票可以换得南山控股股票数=深基地的换股价格/南山控股的换股价格。

 南山控股因本次合并将发行830,252,240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换股吸收合并深基地。本次合并实施后,南山控股总股本将由1,877,530,273股增加至2,707,782,513股。

 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二、现金选择权实施安排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由中国南山集团担任本公司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9日,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详见本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2018年5月3日,南山控股股票收盘价为5.64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3.87%。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三、换股实施安排

 实施完成现金选择权行权股份过户、资金清算后,南山控股和深基地B将刊登换股实施公告确定换股股权登记日并实施换股。换股对象为截至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深基地B全体投资者。

 南山控股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吸并方和换股实施方,将通过证券转换方式对投资者持有的深基地B股份进行换股。

 按照换股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深基地B全体股东名册(简称“换股股东名册”),深基地B投资者所持有的每1股深基地B股份将转换为3.6004股南山控股股份。

 按上述比例换股后,深基地B投资者取得的南山控股股份数应为整数,对于换股过程中的零碎股,将参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方式处理。即如深基地B投资者所持有的深基地B股份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从大到小排序,每一位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

 四、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的预计时间表

 ■

 以上为预计时间表,具体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有问题可联系深基地B股票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以下联系人:

 (1)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启盟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卓越后海中心1801号

 邮编:518054

 联系电话:0755-33372314

 传真:0755-33300718

 (2)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坤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赤湾石油大厦14楼

 邮编: 518068

 联系电话:0755-26694211-2306

 传真:0755-26694227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8-044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5月10日起开始停牌,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南山控股”)已于2018年5月3日、5月4日刊登《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事宜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5月10日起开始停牌,此后南山控股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关于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

 本公司股东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9日,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申报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日另行公告)内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按照5.43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中国南山集团。截至2018年5月3日,南山控股股票收盘价为5.64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3.87%。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本公司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换股吸收合并

 实施完成现金选择权行权股份过户、资金清算后,南山控股和深基地B将刊登换股实施公告确定换股股权登记日并实施换股。换股对象为截至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深基地B全体投资者。

 南山控股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吸并方和换股实施方,将通过证券转换方式对投资者持有的深基地B股份进行换股。

 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相关文件、本公司于2018年5月3日、5月4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事宜的提示性公告》全文,并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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