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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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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1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提名周晓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名严慧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提名叶建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名杨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罗岚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张羽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临2018-020)。

 董事张羽祥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2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岚女士和张羽祥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2018年5月9日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周晓芳女士简历

 周晓芳,女,中国国籍,1973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联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兼党群办主任人事部经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服务总监等职务。现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上海市北高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法人,上海市北高新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市北高新门诊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严慧明先生简历

 严慧明,男,中国国籍,196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原闸北区房地局地政科科员,原闸北区土地局北站街道建管组组长,原闸北区房地局第一办事处科员,原闸北区房地局天目西路办事处科员,原闸北区房地局天目西路办事处副主任,原闸北区政府旧区改造办公室兼旧改地块项目副总指挥,原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任副主任。现任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监。

 叶建芳女士简历

 叶建芳,女,中国国籍,1966年3月出生,博士。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力先生简历

 杨力,男,中国国籍,1974年7月出生,博士后。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共上海市委聘请法律专家,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特邀咨询专家,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场监管党委法律顾问。

 张羽祥先生简历

 张羽祥,男,中国国籍,196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上海蔬菜集团北郊副食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市北工业新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招商部经理、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2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董事长罗岚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羽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未发现聘任人员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公司董事长提名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张羽祥先生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并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张羽祥先生的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予以聘任。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张羽祥先生简历

 张羽祥,男,中国国籍,196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上海蔬菜集团北郊副食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市北工业新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招商部经理、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2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与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置业”)、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合资成立上海云中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云中芯”)。

 ●云中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三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电气置业出资人民币6.6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5%;公司出资人民币3.6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0%;市北集团出资人民币1.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5%。

 ●因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着力实现静安区中环两翼规划布局,推进公司在市北高新园区区域内的产业载体项目开发建设。公司拟通过参股合作的方式努力拓展外延空间,以获取更丰富的产业载体资源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确保未来新兴产业的导入始终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资源,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公司拟与电气置业合资成立云中芯公司,云中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三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电气置业出资人民币6.6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5%;公司出资人民币3.6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0%;市北集团出资人民币1.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5%。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达到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所有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并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市北集团之间未发生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631898515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武跃军

 注册资本:65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4月29日

 住所:上海市西康路538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物业管理,产权经纪,集团内的土地、房产、设备的置换、买卖、租赁、中介、咨询、维修,停车场(库)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4699646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07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6楼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北集团成立于1999年4月,由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北集团资产总额人民币2,254,021.3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797,457.59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4,802.6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0,586.06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云中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

 拟定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综合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和建设,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提供筹备策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方式:三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名称、出资额和持股比例

 ■

 上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交易三方达成的意向,拟签署的《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出资人信息:

 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丙方”)。

 2、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

 公司名称:上海云中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301号

 3、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综合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和建设,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提供筹备策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注册资本和经营期限:

 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

 经营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二十五年。经营期满3个月前由股东各方协商决定是否延长公司的经营期限。

 5、出资人的出资:

 5.1 公司的注册资本分期到位。股东的最终出资额及其比例如下:

 甲方:出资人民币6.6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5%;

 乙方:出资人民币3.6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0%;

 丙方:出资人民币1.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5%。

 5.2 股东的首期出资为1亿元,三方应缴出资额如下:

 甲方:首期出资人民币0.55亿元;

 乙方:首期出资人民币0.30亿元;

 丙方:首期出资人民币0.15亿元。

 5.3 其他各期出资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在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缴足。因项目资金需要,股东应根据公司届时的股东会决议将剩余出资分期缴足。

 5.4 股东的各期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方式。

 5.5未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6、特别约定:

 6.1 各方同意,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各方按认缴的出资比例垫付,待公司设立后由公司承担;如公司未能设立,则由各方按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6.2 各方承诺,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履行股东职责,任何一方不得对公司进行行政手段干预。

 6.3 本协议各方均承诺公司设立后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地位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6.4 各方同意,如公司拟增资或引进新的股东,须经各方一致同意。

 7、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丙各方履行各自内部决策程序经批准后由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公司拟通过参股合作的方式努力拓展外延空间,以获取更丰富的产业载体资源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确保未来新兴产业的导入始终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资源,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罗岚女士和张羽祥先生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已经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较为健全。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行为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2、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并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双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3、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对外投资事项暨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2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发出通知,于2018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4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市北B股 公告编号:2018-02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9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9日

 至2018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13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2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通知》,公司已履行相关内部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第1、3、5-8、10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披露。

 上述14、15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上述第11、13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第5、8、9、11、13、14、15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上述第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市北高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还须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5月7日9:00—16:00。

 3、现场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靠近江苏路。乘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也可乘公交车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到达。现场登记问询电话:021-52383315,传真电话: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2、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3、会议联系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62号1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00436)。联系电话:021-66528130。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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