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本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情况
■
2、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电海康持有本公司股份3,653,674,9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60%,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0.54%。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3、中电海康关于所持海康威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4、中电海康关于所持海康威视股份被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