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义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连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车成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18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应交增值税增加影响城建税、地方教育费、教育费附加增加人民币62百万元,二是环保税增加人民币40百万元等影响。
2、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8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冲回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0百万元,二是上年同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8百万元影响。
3、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围绕生产经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产量实现新突破;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品牌建设,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加强差异化采购工作,调整优化原燃料用料结构和深入推进系统降本工作,生产成本不断降低;在企业内部实行契约化经营,不断激发经营动力,实现效益、效率双提升。
4、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494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盈利,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增加人民币425百万元,二是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人民币65百万元影响。
5、本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44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额和留抵税额增加。
6、工程物资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8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物资到货影响。
7、应付票据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94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出票据增加影响。
8、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8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计提工资及附加费影响。
9、应付利息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3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偿还超短融债券利息影响。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32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由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人民币1,345百万元影响。
11、其他综合收益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2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减少影响。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095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季度比上年同期钢材产品价格上涨及销量增加,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253百万元影响;二是由于原燃料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270百万元影响;三是由于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970百万元影响。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82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84百万元影响。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13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544百万元,二是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53百万元影响。
15、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400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095百万元影响,二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82百万元影响,三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13百万元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