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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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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 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09,539,168.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58,912,988.8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40,953,916.82元,减应付2016年普通股股利89,821,198.88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37,677,041.37元,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122,764,98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应付普通股股利67,365,899.16元。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一、董事会对公司现金分红的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公司实现的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内,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将坚持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公司实现的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满足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规定及程序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故,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分红政策,公司2017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为36,858,525.14元,公司最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为86,227,236.17元。2015年度、2016年度公司已累计分红为188,063,135.16元。

 2017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7,365,899.16元,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52%。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2、经营活动现金流说明

 2015-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28亿元、54.75亿元、82.7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亿元、2.56亿元、4.41亿元,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主要系公司锂电池材料业务经营业绩大幅提升所致。得益于国家发展战略,锂电池材料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保持快速发展,可以预计公司锂电池材料业务仍将较快速度发展。但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15-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1亿元、-5.78亿元、-3.81亿元。2017年,公司注重现金流管理,促使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性现金流同比上年有所好转,但整体看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仍旧为净流出,主要系随着锂电池材料业务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相应上升;同时,为确保原材料稳定供应和优惠的采购价格,公司增加原材料预付款项,导致公司预付账款相应增加;从而致使公司合并范围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预计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依然面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出的压力。

 3、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说明

 2018年,公司重大资本支出项目有:

 ①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级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规划一期第一阶段1万吨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约5.81亿元, 流动资金投资约14.75亿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约1.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② 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6万吨)项目投资总额约21.85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16.75亿元,自筹资金投资5.10亿元。

 4、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说明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现有产线的设备改进、技术及工艺提升,以及新项目建设等),并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综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以及2018年公司业务发展重大资本支出项目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为每10股派0.60元(含税),并将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系根据公司2017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现有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制定)对于利润分配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2)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我们同意以2017年末总股本1,122,764,98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业绩说明会及股东大会表决

 针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于2018年5月4日召开业绩说明会,就现金分红方案及公司业务发展等相关事宜同投资者沟通说明,同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对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分段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编号:临2018-02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4日(星期五)13:30-15:0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238号杉杉新能源基地A座5区3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公司现场会议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情请参阅2018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报告及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公司拟以现场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情况。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 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 2018年5月4日(星期五)13:30-15:0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238号杉杉新能源基地A座5区3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公司现场会议

 三、参加人员

 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锂电新能源产业板块相关负责人将与广大投资者就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利润分配等问题进行交流与沟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拟参加我公司2017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在2018年5月3日17:00 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约,同时将所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莹、林飞波

 联系电话: 0574-88208337

 联系传真: 0574-88208375

 联系邮箱: ssgf@shanshan.com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预计增加5,500万元到7,500万元,同比增加65.93%到89.91%。

 2.本次业绩预增主要原因:主要系公司锂电池材料正负极业务经营业绩同比增长,同时新能源汽车业务经营业绩同比减亏所致。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增加2,500万元到4,500万元,同比增加31.72%到57.1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500万元到7,500万元,同比增加65.93%到89.91%。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500万元到4,500万元,同比增加31.72%到57.10%。

 3.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41.6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81.07万元

 (二)每股收益:0.074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主要系公司锂电池材料正负极业务经营业绩同比增长,同时新能源汽车业务经营业绩同比减亏所致。

 四、风险提示

 基于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自身专业判断,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二)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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